各学校及教育单位: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年。在全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兴区”的目标任务,开拓创新之际,我们迎来了全国第29个教师节。为隆重表彰为特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特区教育局决定于2013年教师节表彰一批“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和“武当山特区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并上报部分人员参评“十堰市优秀教师”和“十堰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分配
2013年拟评选表彰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2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推荐市级优秀教师1名、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名额分配见附件二)。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评选范围:评选表彰对象为全区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学校管理和教育行政管理的人员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其中,“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的对象为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武当山特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辅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评选条件: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如下:
教师综合评价达到优良标准,即按《十堰市中小学教师发展性评估指标体系》评估,达到B级及以上标准。
在同等条件下,下列情况优先:1、三星级以上教师,国家和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2、正在参加高学历进修或获得高学历证书者。3、承担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主讲研究课、观摩课获市级以上一、二、三等奖者。
评选推荐对象上报前必须按照十发[2002]15号文件规定进行“一票否决”资格审查。
三、评选要求和方法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综合评估,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教师综合评估由学校组织评估小组进行。(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结果等级标准见《十堰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册》,学校可对部分指标作适当调整)。对拟定的推荐人选应在其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符其实。若在评选过程中出现评选工作不公开,或者违规操作的,凡有举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单位的评选名额。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在人选评选推荐中向偏远、基层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确保每一个学校(区)一个推荐人选。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校要按要求及时间节点上报评选推荐材料,上报材料如下:
1、《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三)
2、《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员一览表》(见附件四)
3、各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等。
上述所有表格材料、总结材料均要求一式一份,并报电子文本,其中《推荐人选汇总表》存为数据库文件(Excel格式),其余文件一律存为Word文档。
上报材料时间为7月31日前,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四、奖励办法
本着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区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事关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性,各级各类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特区教育局成立武当山特区2013年度教育系统表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事务。请各学校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评选质量。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经琼
联系电话:5665536
电子邮箱:wdsjyj163.com
附:1、武当山特区2013年教育系统表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3年度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
作者表彰奖励名额分配表
3、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4、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评选表彰 优秀教师 通知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5份
附件1:
武当山特区2013年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罗均昌 特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周云飞 特区教育局副书记
周明胜 特区教育局副局长
贾燕 特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贾经琼 特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冯安康 特区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刘迎霞 特区教育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附件2:
2013年度特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
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表彰奖励总数 | 特区优秀 教 师 | 特区优秀教育 工作者 |
合 计 | 25 | 20 | 5 |
继教中心 | 1 |
| 1 |
资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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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山中学 | 7 | 6 | 1 |
草店小学 | 5 | 4 | 1 |
特区幼儿园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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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西门小学 | 3 | 2 | 1 |
杨家畈小学 | 2 | 1 | 1 |
石家庄小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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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真宫小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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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沟小学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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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幼儿园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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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三丰分园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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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虹源分园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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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
武当山特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审 批 表
市(县、区)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申报荣誉称号
申 报 时 间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三、“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四、“近三年以来教学工作量”一栏由“十堰市优秀教师”候选人所在学校按每学年课时数填写。
五、“从事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一栏,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如实填写:(1)是否担任过班主任,担任班主任的年限及起止时间;(2)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主要业绩;(3)从事其他德育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情况。
六、有下列情况者,请在“特殊说明”一栏中标注:特级教师、中小学班主任、中小学德育课教师、中小学德育工作者。
七、“先进事迹”按规定字数填写,不另附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