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关于评选2014-201学年度十堰市优秀学生的通知》(十教函[2015]36号)的相关精神,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决定评选2014—2015学年度市级及区级优秀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各学校优秀学生名额以学生学籍数据为基数,按1.2‰的比例确定市级优秀学生(见附件1),区级优秀学生的名额按1.2%分配(见附件2)。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名额进行评选、上报。中学毕业年级优秀学生不得超过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二、评选条件
1.在家是个好孩子。尊敬长辈,体贴家人,关心邻里,主动与父母交流学习和生活情况;讲究卫生,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放学按时回家,不乱花钱,不互相攀比,有料理自己日常生活的基本能力;有安全意识和基本的自我保护能力。
2.在学校是个好学生。勤学善问,有求知欲望,能努力克服学习中的困难;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合作意识,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坚持锻炼身体,健康状况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能积极控制和调节自己的情绪,遇到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气馁,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各学科均衡发展,学习效果良好;有艺术特长或爱好,能充分展示自己的艺术素养;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在社会是个好公民。知道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能自觉维护个人权益,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语言文明,举止大方,有良好的礼仪习惯;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自觉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慎交网友;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活动。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严格评选条件及程序。各级优秀学生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自下而上逐级评选。在评选中要广泛征求学生和教师的意见,评选结果要在校内公示。
2.学校确定评选对象后,填写《十堰市优秀学生登记表》、《十堰市优秀学生花名册》和《武当山特区优秀学生登记表》《武当山特区优秀学生花名册》。上报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学校将登记表和花名册一式二份于4月3日前报特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经市、区教育局审查,在《十堰教育信息网》和《武当山教育信息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下发表彰文件,颁发荣誉证书。
4.各级学校要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定期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学习身边模范,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市、区级优秀学生名额
2. 十堰市优秀学生登记表
3. 武当山特区优秀学生登记表
4.十堰市优秀学生花名册
5、武当山特区优秀学生(好孩子)花名册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1
市级优秀学生名额
| 市级名额分配 | 区级名额分配 |
武当山中学 | 3 | 19+5(六年级) |
草店小学 | 2 | 26 |
溜西门小学 | 1 | 9 |
杨家畈小学 | 1 | 3 |
太极湖小学 | 1 | 6 |
东风精铸学校 | 1 | 3 |
遇真宫小学 |
| 1 |
南沟小学 |
| 1 |
特区幼儿园 |
| 6 |
中心幼儿园 |
| 10 |
太极湖幼儿园 |
| 3 |
苗苗幼儿园 |
| 6 |
蓝天幼儿园 |
| 6 |
蓝天虹源幼儿园 |
| 6 |
总计 | 9 | 128 |
注:幼儿园评选的是“好孩子”,只需填写“好孩子”花名册。
附件2
十堰市优秀学生登记表
县(市、区) 学校
姓 名 |
| 性别 |
| 年龄 |
| |||
是否党团员 |
| 现任学生干部职务 |
| |||||
学校名称 |
| 所在年级、班级 |
| |||||
主
要
事
迹
|
| |||||||
学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县 (市 区 ) 教 育 局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十堰市 教育局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武当山特区优秀学生登记表
( 学年)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