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武当山特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能力等级标准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4日印发
武当山特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育技术能力等级标准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培训的通知》(十教培〔2014〕4号)文件精神,经特区教育局研究,特制定《武当山特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能力等级标准培训实施方案》,以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技术能力等级标准培训工作。
一、培训对象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培训内容
教育部关于教育技术能力等级标准(初、中级)相关内容。
三、培训形式
1、2014年参加市级(县)集中培训骨干。
2、各学校全员集中培训。(由学校参加了市级培训的骨干教师对本校全体教师进行2天以上的集中培训。)
四、培训时间
1、市级集中培训时间: 2014年已培训
2、特区学校、幼儿园园集中培训时间:2015年5月26日以前,具体时间由各单位确定。
3、整理档案,上报成绩。时间:2015年5月29日
五、培训地点
各学校、幼儿园自行安排。培训教室必须具备参训人员人手一台电脑和互联网畅通。
七、组织领导
1、特区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能力等级标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局长罗均昌为组长、副局长贾燕为副组长,教师科张文霞、继教中心主任罗列涛、各学校校长(园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培训工作,各学校负责全员培训的具体实施。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认真拟定实施方案,成立专班、专人分管、专人负责,由参加过市级培训的素质较高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教师作为主讲教师,组织好学校全员培训,以提高全员教师信息化能力。
3、学校、幼儿园集中培训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方案上报特区继教中心。
4、各学校、幼儿园集中培训工作,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参训率100%,不漏一人,人人基本达标;二是确保2015年5月26日以前结束,2015年5月28日前整理培训档案,上报培训名册及统计表;三是确保此项工作的档案建设科学、齐全、规范,所有培训档案资料按统一格式(见附件二)于2015年5月29日以前,将培训档案资料文本、电子各一份报送至特区继教中心。2015年5月30日以前,特区继教中心汇总全区档案资料文本及电子版本,报送十堰市继教中心。
4、加强督导,圆满收官。此次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能力等级标准培训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十堰市教育局将组织专班对各校(园)教育技术能力标准培训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附件二:
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等级标准培训统计表
县(市区校): 培训地点: 培训时间: NO: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学 科 | 学校 | 培训成绩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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