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特区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依然是当前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为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区安委会决定,2014年8月至12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及职责分工
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一)打击非煤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行为,整治“一面墙”无台阶开采等问题(特区安监局牵头,各办事处、国土资源局、公安局配合);
(二)打击破坏损害天然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特区规划建设局牵头,各办事处、安监局配合);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特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安监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配合);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特区规划建设局牵头,文物宗教局、交通运输局、城管综合执法局配合);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特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交警大队配合);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特区消防大队牵头,各办事处、发展改革与经济局、武当工业园管理处配合)。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中旬)
1、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组织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六类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特区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六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特区安委会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行业和领域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由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特区安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在全区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武当电视台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组织领导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特区工委、管委会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特区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特区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特区工委、管委会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特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特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兼任。
六、有关要求
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特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于8月20日前报送特区安委会办公室,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12月20日前将报送特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秦晓红,联系电话:5662851)。
武当山特区安委会
201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