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为深化“平安街办”建设,强化街道办事处重点特殊人群(特殊人群主要是流动人口中的高危分子、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问题学生、吸毒人员、艾滋病患者、各类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组织参与人员、所谓的“维权人士”、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有抱复社会倾向人员或对社会造成危害、不稳定因素的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确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十一”国庆节期间社会大局稳定,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特区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武综治(2015)9号]文件精神,经街道办事处党委研究,决定自2015年7月1日-10月10日,开展武当山街道办事处重点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特区两委《关于深化平安特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依据,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为保障,着力解决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创新管理服务举措,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牵头、综治协调、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掌握重点人群底数,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化解街道办事处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预防和减少肇事肇祸、故意犯罪或重新犯罪,努力实现“底数清、管得住、服务好、不肇事”的工作目标,确保街道办事处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各村、居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本单位重点特殊人群专项治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特区《关于加强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对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7月11日-9月30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部署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开展重点特殊人群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1、排查建档,分级管理。按照“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滚动排查,逐人核实资料、逐人采录信息、逐人建档管理,实行动态化管控;并对重点特殊人员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无风险、低风险、高风险”三个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做到“底数清、分类准、档案实”。
2、源头治理,帮扶帮教。落实源头预防、源头化解、源头帮扶及心理辅导等措施,加强过度性安置基地和治疗康复基地建设,促使重点特殊人群融入社会、回归社会、健康生活、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效果”。
3、加强稳控,严防肇事。通过“专班稳控、社会稳控、就学稳控、耳目稳控”等工作措施,将各类重点特殊人群纳入视线范围,时刻掌握动态轨迹,严防其肇事肇祸,做到“管控好、不滋事”。
(三)验收阶段(10月1日-10月10日)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好此次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深入研究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与10月15日前上报街道办事处综治办。
街道办事处根据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形成长效服务管理工作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启动行动。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专项行动摆上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采取得力措施,把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实效。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将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走访座谈等形式,组织专班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区域和单位,严格实行挂牌督办、重点整治、期限解决问题。
(三)健全工作机制,促进长效发展。各责任单位要以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服务管理政策措施,促进街道办事处重点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纳入综治考评,严格奖惩兑现。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成员单位为具体责任人。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内容,严格考核奖惩;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具体、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点特殊人群肇事肇祸或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将视情况进行约谈、通报“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