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O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85号
(鄂财农发[2012]85号)
武当山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12]14O号)和《湖北省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各市、州、县示范性培训任务,结合任务完成情况,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拨付你地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资金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万元,请列入201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O106“技术推广与培训”。
此专项资金将上网公开,请严格按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05]18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2]72号)的有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