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和
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
各教育单位: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的重要之年。为庆祝第31个教师节,隆重表彰为武当山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区教育局决定于2015年教师节联合表彰一批“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武当山特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分配
2015年拟评选表彰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22名(其中2名推荐上报参评十堰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5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表彰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学校管理和教育行政管理的人员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其中“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武当山特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辅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近三年来已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表彰。
(二)评选条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1、坚持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2、承担班主任工作,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能力,熟悉学科课程标准,课堂教育效果好,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优异,推进率高,位居同类前列。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任务,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4、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并较为突出地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任务。
评选推荐对象上报前必须按照十发[2002]15号文件规定进行“一票否决”资格审查。
三、评选要求和方法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综合评估,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拟定的推荐人选应在其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符其实。若在评选过程中出现评选工作不公开,或者违规操作的,凡有举报,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单位的评选名额,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各校在人选评选推荐中要向基层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
(三)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校要按要求及时间节点上报评选推荐材料,上报材料如下:
1、《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见附件3)
2、《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员一览表》(见附件5)
3、各有关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等。
上述所有表格材料、总结材料均要求一式二份,并报电子文本,其中《推荐人选汇总表》存为数据库文件(Excel格式),其余文件一律存为Word文档。
上报材料时间为7月30日前,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四、奖励办法
本着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由特区教育局、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
五、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事关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和支教教师积极性,各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区教育局成立武当山特区2015年度教育系统表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特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事务。请各学校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评选质量。
附件:
1、武当山特区2015年教育系统表彰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2015年度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名额分配表
3、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武当山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武当山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印发
附件1:
武当山特区2015年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罗均昌 特区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尚 红 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周云飞 特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周明胜 特区教育局副局长
贾 燕 特区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李晓悦 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科长
冯安康 特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刘迎霞 特区教育局财务科科长
张文霞 特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附件2:
武当山特区2015年“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
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优秀教师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备 注 |
继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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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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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当山中学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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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店小学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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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西门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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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畈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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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湖学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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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精铸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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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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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真宫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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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子沟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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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幼儿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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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幼儿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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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湖幼儿园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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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幼儿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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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幼儿园 |
1 |
|
|
蓝天虹源幼儿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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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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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呈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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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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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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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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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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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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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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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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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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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行政 职务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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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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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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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单行材料另附,字数在8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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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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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年 月 日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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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
年 月 日(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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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武当山特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制表单位盖章: 制表日期: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日期 |
政治面貌 |
学历 |
专业技术职 务 |
现任行政职务 |
教龄 |
申报荣誉称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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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县市区填报本表须征求当地纪检(监察)、综治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