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武当山特区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3-04-12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武当山特区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特区政府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武当山特区政务站(网址:zw.wudangshan.gov.cn )是第一公开平台。此外,还采用广播、电视等辅助性公开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武当山特区政府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等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查阅索取有关信息。

(三)查询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武当山特区政务信息网站 (网址:zw.wudangshan.gov.cn )后,进入”政务公开”子栏目查询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申请人可在网站获取《武当山特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电话:0719-5660886

目前,武当山特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步骤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可以从武当山旅游门户网站政府政务站子站下载,也可以到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本机关自收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三、监督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举报受理由特区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电话:5666913,地址:政府行政大楼6C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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