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信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
来源:武当山特区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3-04-15

2012年,特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队伍得到加强,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制度逐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年特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特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培训交流,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进一步规范了相关工作流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年度报告、考核评估工作制度及工作机制等。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工作,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学习交流。与市政府办公室积极沟通,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学习交流,提高了工作能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公开2012年相关文件。我局按照《条例》精神,认真参照市政府相关规定,由信息员对全局2012年文件进行清理,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公开,以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们在特区门户网站上进一步公布了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公布了《信访条例》等政策法规、管理制度、工作动态、工作文件、年度工作总结,2012年,特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访信息13条,市信访局网站政务公开89;公布了群众信访的办事程序、办理期限、服务电话,对群众在领导信箱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办理和回复。公布了公众举报电话、单位地址等。

()有效对接内网与外网信息内容。我局与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建立了政务信息交互平台,通过政务信息交互平台报送信息,实现内部信息资源的及时共享,实现内网和外网信息的有效对接。

()规范操作程序。一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注重防止搞形式主义和应付式的工作态度,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二是积极参与特区门户网站建设。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我局一贯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指派专人每天负责向特区门户网站、特区总值班室、市委信息科上报工作信息,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三是不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通过发放宣传单和报刊、广播、电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更好地满足公众对各种信息的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诸多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与《条例》规定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不够。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认知度不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有限。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仍需加强。尽管特区办公室每年都要组织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但对一些复杂问题、敏感信息如何处理,研讨交流的不够,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各项工作制度和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落实不够,工作制度仍需完善,工作机制需要不断探索和创新。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学习培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要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要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有关知识的宣传,使公众更多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运用《条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要继续办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栏目设置,充实栏目内容,提高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时效性,按照《条例》规定及时更新发布本单位政府信息。四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各项工作五是完善制度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