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特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武当山特区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6-08-03

武区办发〔2016〕42号

武当山特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特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2016年特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016年5月10日


2016年特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

2016年,特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继续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重点围绕阻碍创新发展的“堵点”、影响干事创业的“痛点”和市场监管的“盲点”,拿出硬措施,打出组合拳,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特区生态文明建设、转型跨越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1.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同一标准、统一模式、梯次推进要求,指导并督促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7月24日前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部门职责权限、应尽的责任义务以及职责边界,加强权责清单后续管理,督促各部门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履行职责。(牵头单位:特区编办、特区法制办)

2.规范优化行政权力运行。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优化简化特区行政权力,加强行政权力分类规范优化。(牵头单位:特区编办、特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3.强化行政职权监督管理。开展特区各办事处、各职能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监督检查,督促特区各单位按清单履行好法定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督促各单位配套制定对取消、下放、调整等事项后续监管的措施和办法。(牵头单位:特区编办、特区法制办、特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二、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事项

4.及时调整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开展审批服务进企业活动,听取相关意见建议。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及时研究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含金量高、能够激发市场活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的审批事项。(牵头单位:特区编办、特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5.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全面推进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推进特区投资项目统一审批事项、权限、材料、流程、中介服务等标准化建设,规范投资项目从提出申请到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全过程政府部门行政管理行为。(牵头单位:特区发改局、特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6.扎实推进职业资格清理。进一步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牵头单位:特区人社局)

三、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

7.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严格特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强化特区、办事处政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特区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巩固特区、办事处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全区所有办事处、村两级建立便民服务机构,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政务服务的城乡均等化。(牵头单位:特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特区信息技术中心)

8.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推进“互联网+”审批模式,实行网上咨询、申报、受理和办复,运用大数据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事项提供数据支撑。进一步优化特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制定落实提速、提质、提效的措施。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联通“信息孤岛”。(牵头单位:特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特区信息技术中心)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编制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中介服务监管平台和市场中介机构名录库,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继续深入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破除服务垄断,规范服务行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牵头单位:特区编办)

10.加强行政审批全过程监督。完善部门内部监督、监察审计等综合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机制,加强受理、审查、办理、发证等环节的监督,确保依法审批、公平审批、阳光审批。严肃查处不一次性告知、增加审批条件、超时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牵头单位:特区监察局、特区编办、特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11.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考核。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绩效考核作为政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把简政放权、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等情况纳入相关考核范围,重点考核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情况、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办理情况、权责清单制度情况,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委托第三方机构科学评估行政审批改革成效,合理利用考评结果,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牵头单位:特区编办、特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特区法制办)

12.探索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要求,结合特区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情况,探索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研究出台特区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大监管力度。(牵头单位:特区编办)

五、深化相关重点工作改革

13.全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把好前置审批事项市场准入关。巩固和扩大“三证合一”改革成果,会同国税、地税、质监等部门研究解决运行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促进“三证合一”登记常态化。(牵头单位:特区工商分局)

14.建立收费清单。清理规范行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建立收费清单,并在特区政务门户网站公布。进一步清理减少涉行政审批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按规定权限设立的收费基金以及具有强制性垄断的经营服务型收费,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牵头单位:特区财政局、特区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