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秦陈石英砂厂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秦陈石英砂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字岭居委会2组
项目性质:新建
工程概况: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秦陈石英砂厂拟投资30万于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字岭居委会2组建设“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秦陈石英砂厂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石英砂1200吨,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允许类要求。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秦陈石英砂厂
联系人:秦立有
联系电话:13597852608
三、审批机关、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审批机关:武当山特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719-5666067
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867235379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秦陈石英砂厂建设项目意见。
2.征求公众对本项目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意见。
3.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
4.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关心的其他环境问题。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可来电、来函、预约上门交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