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河南通许县烟花爆炸案、江西上饶花炮爆炸案、北京朝阳出租房火灾和湖北省监利县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近期四起安全事故的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特区管委会研究决定,从3月初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5〕72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全面有效落实,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特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3月1日至6月30日,利用四个月时间集中力量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落实行动。通过“三查四促”,即查安全认识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排除、责任是否落实,促进整改措施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基层基础工作和长效机制得到落实,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防控,努力为特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消防安全。由特区消防大队牵头,各办事处、文物宗教局、旅游局、商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重点检查文物古建场所和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人口集中、防火等级低的居民区。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有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督促立即整改。(责任领导:余建强,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各办事处、文物宗教局、旅游局、商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二)交通安全。一是由特区交警大队牵头,运管局配合。切实加大“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重点检查道路客运隐患专项整治和客运线路安全运营情况,严厉打击超载、超速和违章作业以及不良车辆上路行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大日常安全监督检查。二是由特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太极湖办事处、公安局、运管局、航管所、渔政站配合,切实加强通村公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强化客运船只安全运营管理,严禁农用车(船)超载。(责任领导:余建强,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太极湖办事处、交警大队、运管局、航管所、渔政站)
(三)危化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由特区安监局牵头,各办事处、规划建设局、公安局、商务局、消防大队配合,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关键环节和烟花爆竹储存情况。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长期销售点的监管力度,认真做好非煤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领导:杨丹华,责任单位:安监局、各办事处、规划建设局、公安局、商务局、消防大队)
(四)旅游安全。由特区景区管理局牵头,旅游局、文物宗教局、武当山派出所配合,重点检查景区(景点)的安全管理和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运营情况。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监管,加大旅游旺季重点景区、景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隐患,对危险设施和危险部位要增设警示标志。(责任领导:刘建平,责任单位:景区管理局、旅游局、文物宗教局、武当山派出所)
(五)防汛安全。由特区农村工作局牵头,各办事处、国土资源局配合,组织专班对全区水库、塘、堰、堤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应急防汛措施。(责任领导:张琳,责任单位:农村工作局、各办事处、国土资源局)
(六)地质灾害安全。由特区国土资源局牵头,各办事处、规划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监局配合,对辖区山地整理项目、渣土场、弃土场、高边坡、深基坑情况进行会诊,全面排查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实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不出问题。(责任领导:鲁斌,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各办事处、规划建设局、安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文化娱乐场所和食品药品安全。由特区广电局、社会事务局牵头,公安局、消防大队配合。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切实加强剧场、歌舞厅、酒吧、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做好宾馆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以及医院、药店、诊所等医药行业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检查,认真排查隐患并督促整改。(责任领导:张琳,责任单位:广电局、社会事务局、公安局、消防大队)
(八)校园安全。由特区教育局牵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房管局、消防大队配合,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排查校舍质量和防火、防盗、防毒、防自然灾害、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对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值宿制度。(责任领导:张琳,责任单位: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房管局、消防大队)
(九)建筑施工安全。由特区规划建设局牵头,各办事处、文物宗教局、景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合,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安全和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要求施工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细节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私建滥建等行为。(责任领导:鲁斌,责任单位:规划建设局、各办事处、文物宗教局、景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十)工业企业安全。由特区发展改革与经济局牵头,各办事处、武当工业园管理处、消防大队配合,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检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符合要求,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是否达标和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以及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明确、措施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违章指挥作业的现象是否存、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健全等。(责任领导:杨丹华,责任单位:发展改革与经济局、各办事处、武当工业园管理处、消防大队)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安全隐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四、工作步骤
此次检查从3月初开始,到6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迅速部署。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媒体和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动员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中旬至4月上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监督检查阶段(4月中旬至6月下旬)。各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在本次行动期间,各辖区、各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都要亲自带队检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整改,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这次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特区管委会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办事处、有关部门大检查活动的进展、实效及落实重点工作、治理重大隐患等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大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紧密联系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促稳定、保发展、强民生的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大检查工作抓紧抓细抓到实处。要立即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迅速落实到基层单位和每个企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办事处、各牵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于3月15日前上报特区安监局。
(二)突出重点,强化执法。全面彻底地排查各重点行业(领域)以及重点在建项目安全隐患,不留死角。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要把此次检查工作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要把这次大检查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结合起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动员全社会力量,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那些发现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实行新闻曝光,向全社会公布。
(四)加强督导,严肃纪律。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那些工作不尽职、不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即使不出事故也实行问责。对因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治理,造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了解掌握检查工作有关情况,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6月25日前,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将大检查活动总结报送特区安监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