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现将《2016年特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16年5月30日
2016年特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
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十堰市纪委《关于2016年全省开展财务报销违规问题等“六个专项”工作方案》(十纪文〔2016〕3号)文件精神,为便于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特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特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琳 特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程晓武 特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姚万梅 特区财政局局长
舒 涛 特区农村工作局局长
铁 玲 武当山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张 刚 太极湖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钱乐勤 景区办事处党委副书记、主任
冯协勤 特区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
谢集生 特区农村工作局正科级干部
特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农村工作局,谢集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19-5666565;0719-5668517。
二、治理目标
通过“三资”专项治理,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推动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治理对象和范围
清查对象为特区各办事处、村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单位及党员干部。清查的范围主要是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所发生的问题,清查的重点主要是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必要时可以向前延伸,也可延伸至相关单位和个人。
四、治理的重点问题
(一)集体资金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私自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坐收坐支问题;违反审批程序随意支出,虚列工程、虚开发票、重复报账问题;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入库、公款私存问题;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或克扣农村集体资金问题;虚列投资人、分配对象参与集体收益分配问题;未按程序,村干部私自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借给他人使用或占为己有等。
(二)集体资产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集体资产流失问题;长期占有、出借和盲目购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集体资产问题;违规经营、出租、发包集体资产问题;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暗箱操作、收受贿赂问题等。
(三)集体资源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集体预留机动地发包不合法不合规,合同长期不兑现、承包费不入账问题;对“四荒地”等资源拍卖收入或承包费不及时、足额登记入账,或低价拍卖问题;违法出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问题;在经营性集体土地开发中谋取私利、收受贿赂问题等。
(四)集体“三资”民主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不落实“四议两公开”(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议事制度的问题;村级财务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规定程序公开的问题等。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7日—31日)。
各办事处召开村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明确治理目标、对象、范围、内容、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30日)。
各村围绕专项治理4个方面的主要内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查找本单位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各办事处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及相关表格报特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重点检查阶段(7月1日—9月27日)。
特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5年7月以来农村“三资”管理中反映问题较多的村开展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9月28日—10月13日)。
特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各村针对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着力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加大防治力度。各办事处组织村组干部、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员等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评议,测评不过关的,重新进行自查和整改。各办事处要将专项治理整改情况及相关表格于2016年10月13日前报特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认真抓好本地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特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办事处、各村专项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效推进。每阶段工作结束后,各办事处要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