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武当山特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特区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4月8日
武当山特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优化特区城乡环境,深入开展“五城联创”工作,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提升广大群众幸福指数,经特区管委会研究决定,从2016年4月开始,在全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按照“五城联创”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要求,针对城区、城乡结合部及背街小巷影响环境面貌和文明形象的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八乱”(乱贴乱画、乱堆乱倒、乱停乱放、乱搭乱建)顽疾,深入开展“两清”(清理占道经营、清理广告招牌)专项行动,优化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在乡村和社区,依据城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全面治理村庄“十乱”(柴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杂物乱放、畜禽乱跑、棚圈乱搭、广告乱贴、摊点乱设、房屋乱建),及时清除垃圾,强化排污管理,合理布设杂物堆放点,保持村庄整齐干净;配套建设公厕、道路、路灯、休闲场所等基础设施,加强村庄绿化,完善村庄服务功能;全面拆除断壁残垣、乱搭乱建,根据现有条件对房屋建筑、连片墙体进行美化,彰显特色,传承文化。
二、实施步骤
此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时间为4月初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5日)。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召开动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特区各相关部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舆论氛围。
2、集中整治阶段(4月16日——6月15日)。以整治城市环境秩序“八乱”、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脏乱差”为重点,突出抓好新老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景区山门口周边、公路两侧等重点部位综合整治,并逐步向周边村组延伸,分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污水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面源污染治理,完成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3、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6月30日)。由特区“五创办”牵头,特区各办事处、公安、规划、环保、城管、农业、工商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进行检查验收。
4、长效巩固阶段(7月1日——12月31日)。认真总结经验,乘势而进,在抓巩固上再添措施,在实现长效监管上狠下功夫,进一步规范管理,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得到巩固。
三、具体安排
以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一)突出整治城区、城乡结合部和背街小巷“八乱”,优化城乡环境
1、治理“乱贴乱画”现象。集中清理城区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住宅小区、公共场所的建筑物墙体、候车亭、电线杆、路灯杆、路牌路标、路面、楼梯口、公益广告牌及在机关单位、个体门店的围墙、门面上乱喷涂、乱张贴的非法小广告。对乱张贴、乱喷涂商业小广告的行为人依法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对涉及“办证贷款”、“枪支迷药”、等非法广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牵头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武当山街道办事处、太极湖办事处;配合单位:公安局)
2、治理“乱堆乱倒”现象。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区域超市、个体门店、餐饮门店、道路两侧居民门前环境卫生以及乱倒垃圾、乱堆放物品、向下水道倾倒餐厨废弃物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门前三包”责任落实,配齐垃圾收容设施,按照规定收集、运送和处理餐厨废弃物。整治街道社区、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老旧小区和河道沿线乱排乱倒污水、乱倒乱扔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办事处、社区、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各村组治理环境卫生,集中清理单位内部和周边各类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牵头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武当山街道办事处、太极湖办事处;配合单位:食药监局、工商分局)。
3、治理“乱停乱放”现象。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交叉路口、背街小巷、校园周边、集贸市场及所有公共场所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按照“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停车为辅、路内占道停车为补充”的原则,根据实际需求,规划建设停车场,利用城市道路和空闲场地合理增设一批停车泊位,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将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逐步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牵头单位:公安局;责任单位:武当山街道办事处、太极湖办事处;配合单位:规划建设局、城管局)
4、治理“乱搭乱建”现象。整治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乱搭乱建现象,严格按照“三违”治理要求,对区民非法占地、私搭乱建、违法建设棚户、房屋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严格拆除违法建设的棚户、房屋等设施,并给予相应处罚。(牵头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武当山街道办事处、太极湖办事处;配合单位: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
5、清理“占道经营”行为。集中整治清理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市场、门店、商铺、临时摊点等部位出店经营、占道经营、摊位乱摆放、市场功能不全、环卫设施老旧差、环境卫生差、通道不畅通、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严格取缔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逐步实现划行归市、流商归区、坐商归店;依法依规取缔非法设立的废品收购点、小市场和临时摊点。(牵头单位: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武当山街道办事处、太极湖办事处;配合单位:工商分局、公安局)。
6、清理“广告招牌”行动。开展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店面广告招牌大清理,严格拆除陈旧、破损、有碍观瞻、不符合要求的户外广告;建立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店面招牌及特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广告档案;合理制定广告设置方案,新设置店面广告要严格审批,严格按照规定样式、材质、字体设置户外广告,确保主次干道广告招牌美观大方、样式统一,凸显武当元素。(牵头单位:城管局;责任单位:武当山街道办事处、太极湖办事处;配合单位:工商分局)。
(二)大力整治农村环境,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条件,建设“美丽乡村”。
1、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有条件的乡村推广“组保洁、村收集、集中转运收集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结合实际,按照每50户一名保洁员,每户一个垃圾桶,每村一个垃圾收集车,每村一个或多个垃圾收集点的标准建立村庄保洁、清运和处置体系,配套建设垃圾中转站,积极推行“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牵头单位: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配合单位:城管局、农村工作局)。
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推进农村排水管网改造,对新老城区背街小巷、农村排水管网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设计排水管网综合改造方案,并对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施工。有条件的城中村、背街小巷,特别是剑河沿线村庄,加大管网建设力度,确保雨污分流,污水进入城区污水搜集管网。在城乡结合部及偏远乡村,建设污水搜集管网及简易污水处理设施。加大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活污水的治理力度,消除污染威胁和隐患,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加快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步伐,完善村庄排水体系,实现污水合理排放,有条件的村庄实行雨污分流。(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配合单位:环保局、城管执法局)。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在各乡村畜禽养殖重点区域,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发展清洁养殖。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推行秸秆饲料化、能源化等办法,积极发展农村沼气工程。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养殖小区)畜禽养殖,实行污染集中治理。加快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实行污染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配合单位:环保局)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加快农产品产地污染源管理,推广农牧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大力发展沼气等新型能源,推行养殖小区和散养户污染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置、统一利用。加强农村地膜、棚膜、包装膜的回收处理,实现废旧资源的循环利用。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配合单位:环保局、食药监局)。
5、企业污染集中整治。在农村布局的各类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组织开展节能减排治理,生产资料和产品要有序堆放,废品要及时清理回收,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卫生安全。(牵头单位:武当工业园管理处;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配合单位:环保局)。
6、农村村庄绿化建设。以“绿满武当”行动为抓手,以绿色家园建设为重点,突出庭院绿化、村庄绿化、路渠绿化、学校绿化建设,大力开展植树绿化活动,坚持植树与花草多层结构、常绿与落叶合理配置,着力打造“村在林中、院在绿中、人在景中”的农村生态园林格局。(牵头单位:农村工作局;责任单位:各办事处;配合单位:教育局、交通局、城管局)。
(三)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城乡文明程度(牵头单位:特区文明办;责任单位: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1、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知人晓”、“人信人守”工程,大力推进“四德”教育,提升区民群众思想道德水平。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诚实劳动、诚信经营”创建活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完善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城乡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持续开展“抵制天价彩礼、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活动,倡导举办文明婚礼、寿礼、葬礼,弘扬传统文化,倡导文明风尚。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建立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孝道“红黑榜”、乡贤榜、道德模范和好人墙,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区民群众崇德向善,风义思贤。
2、实施文明行为养成行动。深化“做文明有礼武当人”主题活动,大力实施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传播“四大”文明行动,引导群众文明就餐、文明出行、文明旅行、文明上网。深入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文明礼仪示范窗口”、“文明礼仪示范岗”和“十不”(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不乱扔杂物、不乱穿马路、不乱停车辆、不乱贴乱画、不破坏绿化、不损坏公共设施、不说脏话粗话、不在禁烟场所吸烟)好区民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区民文明素质。
3、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乡村、文明社区、十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创评活动。结合精准扶贫工作,组织文明单位与居民小区、内安移民区、农村结成帮扶对子,突出城乡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建设等长期性帮扶共建活动,推进城乡文明共建,提升城乡文明程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由特区“五创办”牵头,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指导督查和推动落实。各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健全和完善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制定本行业本系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监督指导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如期完成任务目标。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加大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力度,加强环保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的环保意识。各学校要广泛开展文明卫生教育活动,逐步形成学校教育学生、学生带动家庭、家庭推动社会的良好氛围。特区各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及时全面跟踪报道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宣传部门负责抓好宣传发动、舆论引导以及典型的总结推广工作。城管部门负责抓好区容区貌整治、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工作。各办事处负责抓好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村庄环境卫生等城乡综合整治工作。公安部门负责规范城乡交通秩序,加强执法检查。环保部门负责督导相关部门做好生活垃圾和污水的收集处理工作。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抓好建筑工地乱运乱堆整治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畜禽粪便和秸秆等的污染防治、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农村安全饮水、水利设施环境卫生整治和长效保洁工作。工商部门负责维护好城乡市场秩序。卫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改厕和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学生利用周末参加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团委、妇联负责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和妇女同志参与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特区五创办负责组织协调和综合指导,通报进展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各自领域的工作,真正建立起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有效整合中央、省、市有关项目资金,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创新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互为补充、多元投入的良性互动机制。二是建立健全群众自治机制。教育引导区民发挥主体作用,以社区、村为单位组建环境卫生治理专班,完善城乡环境保护或崇尚文明的村规民约,制定社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置等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成立清扫保洁队伍,实现社区村庄环境自我管理。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特区各职能部门都要制定本行业体系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到集中整治有措施、长效管理有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完善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文化广场、垃圾和污水处理、渠道河道等公共设施长效管护制度,有效推广和应用“门前三包”、“户分类、村收集、集中转运处理”等已经成熟的管护模式,确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特区“五创办”要组成联合督导组,通过随机抽查、现场调查等形式,坚持每月、每季度对城乡环境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及时通报表扬;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未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要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大局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