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武当山特区相关责任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3月8日
武当山特区相关责任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为完善落实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明确区直各单位的计划生育职责,制定本工作目标。
一、共性目标
(一)落实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
1、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有具体办事人员,并向特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备;如办事人员调整,及时通知特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无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记1分,人员调整未及时通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记1分)
2、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听取2次以上计生工作汇报,及时解决计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无记录记2分)
3、及时处理计划生育信访案件。(发现1起未及时处理的信访案件记1分)
(二)控制违法生育
本单位(系统)内人员,包括干部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下岗职工、聘用人员,建设工地用工、在本单位登记的户籍人口、租房户等,当年有违反政策生育的,每例记10分。
本单位干部职工出现政策外生育的,给予一票否决处分。
(三)规范开展计生日常工作
1、及时收集、核查、上报信息,及时将新婚、怀孕、出生、节育、流动、死亡信息填写月报告单,每月1日前上报到所在办事处计生办。(月报告单缺1期记0.5分,漏错1人次记0.5分。)
2、加强对二级单位计生工作的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组织年终考核。无责任书扣1分,无年度考评结果扣1分。(不达标记2分)
3、按时参加人口计生培训,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计生政策。(缺1次记1分)
4、规范整理统计类全员信息卡、月报告单、流动人口登记及婚育证件等档案。(不达标记2分)
5、按时报送半年、全年总结。(不达标记1分)
6、按要求订阅计划生育报刊杂志。(不达标记2分)
(四)按规定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待遇
1、认真开展计生服务,包括督促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组织生殖健康检查等。(不达标记2分)
2、按要求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不达标记1分)
3、按要求落实退休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奖励。(不达标记2分)
二、部门职能目标
(一)特区纪委(监察局)
1、配合查办“两非”案件,依法查处涉及“两非”行为的党员干部。(未达标,记2分)
2、对在人口计生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导致出现群体性事件或人员重大伤亡等恶性案件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未达标,记2分)
(二)特区工委组织部
1、把计生工作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对工作失职的进行责任追究。干部工作中落实计生“一票否决”制。选拔任用干部履行计生审核程序或“一票否决”制度。(未达标,记2分)
2、在党组织、党员、党务工作评先表模中严格计划生育审核关,未经计生部门审核同意的,不能被评先表模。(未达标,记2分)
3、及时研究解决卫生计生系统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职能建设工作,确保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得到稳定和加强。(未达标,记2分)
(三)特区工委宣传部
1、把生育文明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验收的重要内容。(未达标,记2分)
2、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及时宣传人口计生的方针政策和工作动态。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在主流新闻媒体上发稿。(未达标,记2分)
(四)特区公安局
1、为卫生计生部门查询人口信息和户籍资料提供方便。(未达标,记5分)
2、每月向卫生计生部门提供新增婴儿户籍登记信息。(未达标,记2分)
3、与特区卫生计生等部门配合,侦办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案件。(未达标,记5分)
4、及时审核认定农村独生女高考、中考加分的户籍情况。(未达标,记2分)
(五)特区财政局
1、根据国家和省委、省政府计生事业费投入政策,按照标准足额预算计生事业费。(未达标,记2分)
2、按规定审核及时拨付计生事业费、转移支付和涉及计生家庭的奖励慰问经费。(未达标,记2分)
3、对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100%落实到位。(未达标,记2分)
4、配合卫生计生等部门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落实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 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经费。(未达标,记2分)
(六)特区民政局
1、积极倡导科学婚检,与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开展对新婚夫妇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的教育。(未达标,记2分)
2、加强与卫生计生部门信息共享,每月提供结婚登记信息和离婚登记信息。(未达标,记2分)
3、在实施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各项政策措施时,照顾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对重度伤残计生家庭给予重点救助。(未达标,记2分)
(七)特区教育局
1、按时完成农村独女户中考加分相关资料的审核,并收集、整理和汇总中考加分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部门反馈。(未达标,记2分)
2、在中小学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和青春健康教育。(未达标,记2分)
3、对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住宿的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子女,给予生活补助。(未达标,记2分)
(八)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做好干部再生育和违反政策生育的登记、备案工作。在 干部职工年度考核、晋级、调资、评定职称及录(聘)用时,严格计划生育审核关。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干部、职工,按规定处理。对违法生育的当事人,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未达标,记2分)
2、在社会保障事业中,优先照顾和扶持实行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安排劳动培训就业和劳务输出。(未达标,记2分)
3、协助做好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政策的落实工作。(未达标,记2分)
(九)特区农村工作局
1、在农业科技推广、政策落实等各种惠农惠民政策实施中,对计生家庭实行优先和优惠。(未达标,记2分)
2、有计划、有重点地支持、帮助农村计生家庭发展经济,增加收入;优先安排参加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未达标,记2分)
3、在落实农业政策中,维护计生家庭合法权益。(未达标,记2分)
(十)特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进一步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考核评估工作。(未达标,记2分)
2、承担特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特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负责协调监督、推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未达标,记2分)
3、积极开展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终止妊娠专项行动,对本行业从事B超操作、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诊所及医务人员实行核查、登记制度,对“两禁”规定、制度的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完成上级下达的“两非”案件查处任务。(未达标,记5分)
4、加强人口基础信息平台应用管理工作。将实名登记和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纳入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计生目标管理。加强对特区各医疗卫生单位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的检查督办,每年开展专题督办检查不少于两次,并将检查督办情况纳入年度计生目标考核,作为考评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依据。(未达标,记5分)
(十一)特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在职责范围内宣传人口形势、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宣传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开办专栏或专题,大力开展计生公益性宣传;对“两禁”和“两非”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集中宣传;积极报道有关计生方面的动态,广泛宣传计生工作先进经验和典型。(未达标,记5分)
(十二)特区房地产管理局
在流动人口办理房产证时,查验计划生育相关证件,每月向卫生计生部门反馈。(未达标,记5分)
(十三)特区工商分局
1、协同计划生育部门做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中属于省内流动人口的育龄妇女,填写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统一印制的流动人口主要信息通报表,属于省外流入人口的育龄妇女,了解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情况,并每月向同级卫生计生部门通报相关信息。配合计划生育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生育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投资人。(未达标,记2分)
2、认真落实优先为计划生育户办理营业执照和在评选表彰先进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时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等相关政策和规定。(未达标,记2分)
3、依法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市场的执法监管,大力查处假冒伪劣、虚假违法广告和无照经营行为。(未达标,记2分)
(十四)其他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在职责范围内,配合特区计生部门做好政策外怀孕对象的思想工作。(未达标,记5分)
2、在职责范围内,配合特区计生部门查处违法生育对象,配合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未达标,记5分)
3、在职责范围内,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并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出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优先政策。(未达标,记5分)
4、在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为人口计生部门查询数据、共享数据提供方便。(未达标,记5分)
三、奖励和责任
(一)本目标考核周期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满期后特区管委会将对各单位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二)考评记5分以下的为先进单位,记15分以下的为合格单位,记15分以上的为不合格单位。特区管委会对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对本单位(系统)内的人员(包括干部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下岗职工、聘用人员,建设工地用工、在本单位登记的户籍人口、租房户等)当年有违反政策生育或发生“两非”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或黄牌警告。
(四)考评结果作为各类评先表优、党政一把手和分管计生 工作负责人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