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广大青年朋友:
近期,
十堰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人社局、十堰日报社、十堰广播电视台、市青年联合会联合举办第七届“十堰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
动。为大力宣传武当山特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青年典型,积极培养举荐青年优秀人才,健全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机制,以榜样的力量激励和
引导全市广大青年奋发向上、勤奋工作、艰苦创业,进一步激励全区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及标准
1. 年龄为18周岁(1998年1月30日以后出生)至40周岁(1976年1月30日以后出生),有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2. 十堰市(含各县市区)籍,在省、国家或国际相关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青年;非十堰市籍,需在十堰市(含各县市区)居住2年以上,为十堰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
3. 在实现十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机制创新、体制创新和自主创业等方面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在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社会治理等方面有重大贡献;
4. 长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社会民生,关爱弱势群体,有较好的社会公德,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望。
二、评选办法及步骤
第七届“十堰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按人选推报、审核确认、投票考察、评议公示、评选表彰五个步骤进行。
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第一阶段:人选推报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产生候选人,推报单位根据评选意见的要求,推荐1-2名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最杰出的青年参选。
第二阶段:审核确认
特区团委对武当山各单位所有推报人选的推报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活动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失去参选资格。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综合考虑推报人选事迹、来源、界别分布等因素,确定推荐参选第七届“十堰市十大杰出青年”正式候选人。
第三阶段:投票考察
团市委在媒体发布正式候选人优秀事迹,发动社会广大市民投票。在互联网及新媒体平台开辟投票专栏,每天更新候选人票数;同时,派出考察组赴候选人所在单位对候选人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呈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第四阶段:评议公示
团市委召开评审会,听取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考察情况的说明、候选人公示情况的报告、听取公众投票(网络)情况的报告,然后进行评议和现场无记名投票。得票数列前10位的候选人,当选为第七届“十堰市十大杰出青年”最终结果将在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阶段:评选表彰
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对第七届“十堰市十大杰出青年”进行表彰。
三、评选注意事项
本
次评选着重考虑顽强拼搏、自主创业、道德品质好、社会贡献大、对青年有较强示范性的人选。特别是着重考虑工作在基层、活跃在经济、文化、民生、扶贫一线的
人选,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与邪教活动、偷税漏税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候选人采取一票否决制,一经举报证实将立即取消其候选人资格。需提供的推报材料包
括:人选推报登记表及推报材料样本,请登录武当青年网(www.wdyouth.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1)按格式要求填写人选推报登记表(贴近期标准照)、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事迹简介纸质版各1份,并提供上述材料电子版及350*490像素以上jpg格式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2747967181@ qq.com);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本人签字,要求所在单位盖章。
(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交缴税证明;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对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证书或证件,推报单位要严格审查、核对原件。
(3)各推报单位和个人自荐者于3月6日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报送特区团委,逾期不予受理。
特区团委联系人:惠远东 联系电话:5668624
共青团武当山特区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