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现将《2016年度加强区直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4月25日
特区2016年度加强区直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市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特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区直部门改进作风、提升效能,全面依法履职,结合特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直部门及其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收集和解决问题等方面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着力解决被督促检查部门履职不力、作风不实、为政不廉、为官不为、为政不为等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的发展环境,为实现武当山特区“十三五”发展良好开局、加快“五区”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督促检查对象
(一)全面督查对象:特区发改局、特区教育局(科技)、特区财政局、特区交通运输局、特区农工局(农业、林业、水利)、特区规划建设局(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等6个部门及其系统。
(二)点题督查对象:特区国税局、特区工商局等2个部门及其系统。
(三)“回头看”督查对象:特区公安局、特区民政局、特区人社局、特区国土资源局、特区社会事务局(卫生计生)、特区房产局、特区地税局等7个部门及其系统。
三、督促检查内容
(一)全面督查内容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制定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扎实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活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挥表率作用;是否重点整治本系统党员干部在执法、监管、公共服务中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突出问题;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否建立健全具有部门和系统特色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等。
2.严格依法行政方面。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特区工委、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是否按照法定职责和简政放权要求履行职责;是否存在法外设权、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
3.服务改善民生方面。是否坚持勤政为民,创新管理,优化服务;是否针对精准扶贫、项目审批、教育违规收费、惠农补贴、专项经费监管、招投标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加以解决等。
4.转变工作作风方面。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特区工委“十二个严格”、特区纪委“十个严禁”;是否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是否深入开展“治理庸政懒政怠政、整治为官不为和为政不为”专项活动;是否解决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等。
5.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是否及时兑现公开承诺事项,扎实整改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履职尽责长效机制等。
(二)点题督查内容
特区纠风办根据上级纠风部门确定的每个被点题督查部门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或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难点问题,督促其开展集中整治,并就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执行政策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等问题;是否存在庸政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为政不为、乱作为等问题;是否存在服务群众效率低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进行整改和责任追究等。
(三)“回头看”督查内容
围绕《关于印发〈特区加强区直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发〔2015〕18号)明确的5个方面督促检查内容,对2015年7个被督促检查部门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问题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已经兑现、专项整治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相关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完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等。
四、组织实施
督促检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分类督查、上下联动、破立并举、堵疏结合”的原则进行。督促检查工作在特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特区纠风办负责整体谋划和全面部署,将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督办指导和执纪问责,抓好本级督促检查工作。被督促检查部门在做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本系统履好职、尽好责,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特区纠风办分别采取全面督查、点题督查、“回头看”督查的方式开展督促检查,发现和解决一批被督促检查部门履职尽责方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发现问题与督促整改一起抓,追究基层责任与追究主管部门责任一起抓,加强机制制度创新与改进干部作风一起抓,推动政府部门全面依法履职成为常态、形成长效。垂直管理部门各分局的督促检查工作由特区纠风办纳入统一监督检查。
2016年度加强区直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从4月中旬启动,到11月底结束,不分具体阶段,各被督促检查单位和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能职责,结合督促检查内容,细化履职尽责具体措施,针对群众和服务对象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治理。特区纠风办将采取下列方式对各被督促检查部门进行督促检查:
(一)全面督查方式
1.自查和监督检查。被全面督查部门围绕全面督查的五个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自查,列出须整改问题的时间进度安排表(包括:整改问题明细分类、整改措施、负责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特区纠风办聘请政风督查员,定期、不定期对被全面督查部门及其基层单位开展明察暗访;组织被督查部门开展交叉检查,着力发现其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2.第三方监督。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纠风在线”、电视问政、“履职尽责大家谈”等第三方监督活动,倒逼区直部门履职尽责。同时委托特区统计局对被全面督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电话抽访调查。
3.集中评议。年底,特区政风督查组组织被全面督查部门的服务对象进行测评;特区纠风办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督查员、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代表,对被全面督查部门进行集中民主评议。
4.倒查追责。对在明察暗访中、部门交叉检查、电视问政、 “纠风在线”和专项整治中受理的投诉问题,特区纠风办督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将倒查追究区直主管部门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调查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点题督查方式
1.专项检查。督促被点题督查部门建立问题整改目标责任书、整改时间进度安排表(包括: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措施、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时限),单位分管领导每月向特区纠风办报送集中整治进展情况和整改目标完成情况。特区纠风办适时到被点题督查部门进行督导,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印发通报等形式,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2.媒体监督。将被点题督查部门问题整改和分管领导履职情况在特区主流媒体通报,借助电视问政、“纠风在线”等媒体开展跟踪督办。
3.民主测评。年底,结合被全面督查部门民主评议工作,对被点题督查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一并进行民主测评。
4.倒查追责。按照对被全面督查部门倒查追责的办法,严格实行追责问责。
(三)“回头看”督查方式
通过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专项通报、约谈提醒、倒查追责等方式,对部门开展“回头看”情况进行督查。
五、计分方法
2016年底对被督促检查部门(包括全面督查部门、点题督查部门)进行考评,对“回头看”督查部门进行评定。特区纠风办综合监督检查(含自查及专项检查)、第三方监督、服务对象测评、集中民主评议、平时工作评价(含特区纠风办交办问题整改、专项治理效果评价、被督促检查部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结果,按一定权重换算成分数,形成对被督促检查部门的督促检查结果。考评结果实行百分制,具体计分方法:
全面督查得分=监督检查(含自查)×20%+第三方监督结果×20%+服务对象测评结果×20%+集中民主评议结果×10%+平时工作情况×30%;
点题督查得分=专项检查情况×30%+民主测评情况×30%+平时工作情况(含媒体监督情况)×40%。
上述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90分以下、75分以上(含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回头看”督查的7个部门由特区纠风办根据开展“回头看”督查的平时工作情况,直接评定为合格单位或不合格单位。被评定为不合格单位的,特区纠风办将其纳入2017年全面督查单位再次进行督促检查。
六、结果运用
区直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结果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其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与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行业(单位)评选挂钩。督促检查结果由特区纠风办专题报告特区工委、管委会,函告被督促检查部门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并在特区主要媒体通报。
对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评为不合格单位或整改问题群众不满意的,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的同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特区纠风办将此项工作纳入今年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抓好特区督促检查工作的谋划、部署、指导和督办。各被督促检查部门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履职尽责压力层层传导,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具体抓,上报月度工作报表(详见附件);其他领导要负责管好分管领域,把履职尽责各项要求融入到部门业务工作中去,把握节奏力度,周密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进度,统筹推进任务落实。
(二)加大督导力度。特区政风督查组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约谈交办、专题或个案通报等方式,加强工作督办和指导,并将每月工作情况综合汇总后向特区纠风办报告。各被督促检查部门要坚持抓本级、带下级,抓机关、带基层,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基层单位认真处理群众投诉。对工作中形成的成功经验要及时总结推广,成熟做法要固化为制度,推动履职尽责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肃整改问责。各被督促检查部门及分管领导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进行整改纠正。今年纳入全面督查和点题督查的部门及分管领导,要针对查找和整改问题情况,及时向特区纠风办报送问题整改反思报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敢抓敢管,坚决查处。特区纠风办将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件或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各被督促检查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4月20日、11月15日前将报特区纠风办(特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C6096,电话5662538)。
附:1、全面督促检查部门每月工作进度报表(A表)
2、点题督促检查部门每月工作进度报表(B表)
3、“回头看”督促检查部门每月工作进度报表(C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