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会风促作风建设,特区两委发出通知,明确对各单位参会人员提出 “六不准”要求,即:不准无故请假和私自安排其他人员替会,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座位,不准在会场拨打和接听电话,不准交头接耳讨论与会议无关的话题, 不准随便出入会场或擅自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为确保“六不准”的严格执行,特区纪委监察局将对各类重大会议的会风会纪负责监督管理,认真检查、如实记录和准确核实违反会风会纪情况,并及时在 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特区纪委监察局将会风会纪督查结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自开展从抓会风入手,促机关作风转变以来,因违反会风会纪的3个单位和16名干部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书面检查。(武当山纪委 李敏 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