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当山财政局关于批复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要求,现将武当山特区旅游局2015年度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旅游局概况
2004年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旅游发展局成立,为正科级行政单位,隶属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管理,2009年更名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旅游局。全局共有职工16人及遗属1人,其中局机关10人,旅游监察所6人;旅游局有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促销科、行业科、统计科,1个二级单位,即旅游监察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旅游局本级。
二、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特区旅游业发展的方向、政策和战略目标。
(二)制定特区旅游行业标准和规范性的管理办法细则,并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和协调旅游行业的有关财务、税收、信贷、价格等政策,监督、检查和评价旅游业国家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负责全区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并协调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负责省、市旅游局下达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调查、立项等协调工作,对其他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进行宏观指导和检查。负责全区旅游统计工作,为发展旅游业提供信息服务。
(四)制订武当山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特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并指导旅游产品和纪念品的研制、开发和经营。
(五)负责旅游业的对外交往与合作,协助特区驻外旅游机构与境外单位在特区开办旅游机构的报批和指导联络工作。
(六)负责对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业进行行业管理;做好辖区内旅行社、星级宾馆的申报并协助审批工作;协调旅游交通运输,维护旅游秩序;指导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指导和协调旅游安全等工作;监督、检查旅游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的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组织旅游行业岗前培训及认证工作。
(八)指导特区旅游相关的学会、协会等民间团体工作。
(九)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对外事、侨务、引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特区工委、管委会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批示和决定;制定本区外事侨务工作规章和工作规划;负责处理和协调特区重大外事工作、涉侨活动和港澳事务。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