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0日,湖北襄阳人陈某(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到陕西旬阳县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乌雕2只及雕鸮(猫头鹰)4只准备运到湖南怀化市出售,行至武当山时被我局民警抓获。经查其中3只雕鸮是李某出售给陈某的(李某于2010年11月在旬阳县境内出售5只猫头鹰给陈某),案发后李某潜逃至西安,民警多次至李双富陕西旬阳家中跟亲人做工作劝其投案自首,但李某一直没有音讯。今年“清网行动”开始后,我局民警通过大量艰苦细致的排查,得知其在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打工的重要线索,遂组织警力远赴西安,历经16天的调查、摸排及蹲守,26日在西安警方的配合下将其抓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等待李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武当山特区 江安虎 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