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审批项目 | 工 作 流 程 | 设定依据 | 办理时限及地点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
发改局 | 1、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审批 | 1、申报。项目单位应首先向发改局报送项目建议书,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规划、国土和环保局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论证情况向发改局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规划局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局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 |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不收费 |
2、受理。申报材料报工作人员,核实后,决定是否受理。①如不受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不受理决定,窗口在1个工作日向申请对象当面通知并告知原由;②如受理,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提交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批,办理结果后在窗口交给服务对象。 | |||||
3、办结。督促工作人员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根据办理结果出具审批文件。 | |||||
发改局 | 2、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核准 | 1、申报。项目单位分别向规划、国土和环保局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项目单位向发改局报送项目申请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项目单位依据项目核准文件向规划局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局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 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 3、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行政服务项目的决定(十政发〔2014〕14号) |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不收费 |
2、受理。申报材料报工作人员,核实后,决定是否受理。①如不受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不受理决定,窗口在1个工作日向申请对象当面通知并告知原由;②如受理,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提交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批,办理结果后在窗口交给服务对象。 | |||||
3、办结。督促工作人员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根据办理结果出具核准文件。 | |||||
发改局 | 3、权限范围内投资项目备案 | 1、申报。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改局办理备案手续(申请报告、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资金证明、工商执照复印件、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 | 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本)的通知》(国发〔2013〕47号) 2、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2014年本)的通知(鄂政发〔2014〕25号) 3、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行政服务项目的决定(十政发〔2014〕14号) |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不收费 |
2、受理。备案材料报工作人员,核实后,决定是否受理。①如不受理,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不受理决定,窗口在1个工作日向申请对象当面通知并告知原由;②如受理,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查,提交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批,办理结果后在窗口交给服务对象。 | |||||
3、办结。督促工作人员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根据办理结果发放备案证。 |
发改局 物价科 | 4、收费许可证核发 | 1、申报。①申报材料包括:《收费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文件;变更收费许可证所需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其它相关资料。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 十价费字【2014】12号文件 |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不收费 |
2、受理。申请材料报送物价科,由物价科对审核材料进行初审,资料核定后,报送物价科科长审批把关,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由物价科归档发证。 | |||||
3、办结。及时督促物价科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发放核准决定书或反馈办理结果。 | |||||
5、服务价格监审证核发 | 1、申报。①申报材料包括:服务价格监审证申请表》一式两份;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的文件;变更收费许可证所需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其它相关资料。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 十价费字【2014】12号文件 |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不收费 | |
2、受理。申请材料报送物价科,由物价科对审核材料进行初审,资料核定后,报送物价科科长审批把关,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由物价科归档发证。 | |||||
3、办结。及时督促物价科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发放核准决定书或反馈办理结果。 |
发改局 物价科 | 6、行政事业收费年审 | 1、申报。①申报材料包括:收费许可证副本;上一年度收费票据存根、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会计总账与明细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结论书;其它相关资料。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 十价费字【2014】12号文件 |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 根据十价费字【2014】12号文件,年审费为收费单位年收费的0.4% |
2、受理。申请材料报送物价科,由物价科对审核材料进行初审,资料核定后,报送物价科科长审批把关,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由物价科归档发证。 | |||||
3、办结。及时督促物价科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发放核准决定书或反馈办理结果。 | |||||
7、服务价格监审证年审 | 1、申报。①申报材料包括:经营服务价格(收费)监审证副本;上一年度收费票据存根、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会计总账与明细账;经营服务价格(收费)年度监审结论书;其它相关资料。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 十价费字【2014】12号文件 |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 根据十价费字【2014】12号文件,年审费为收费单位年收费的0.4% | |
2、受理。申请材料报送物价科,由物价科对审核材料进行初审,资料核定后,报送物价科科长审批把关,审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由物价科归档发证。 | |||||
3、办结。及时督促物价科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发放核准决定书或反馈办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