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单位 | 审批项目 | 工 作 流 程 | 设定依据 | 办理时限及地点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广电局 | 1、卫星境内接收节目许可 | 1、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并签字同意;身份证复印件。?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部不真实的不受理。?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 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0]15号文件《关于全面完成我省“十一五”期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 法定时限:10工作日
承诺时限:7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 收费标准:100元/户
依据:湖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2010]15号文件《关于全面完成我省“十一五”期间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
2、受理。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 |||||
3、办结。督促广电局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反馈结果。 | |||||
2、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 1、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申请表;申请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具体的视听节目播出内容安排;互联网视听节目的技术方案;申请单位现有的节目内容审查制度和流程,安全播出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编辑、技术等专业人员的数量、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情况;节目购买合同、意向书等节目来源证明材料;办公场所产权或租用证明;其它有助于说明申请单位符合开办条件的材料。?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56号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 法定时限:60日
承诺时限:50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 根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 当地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有权受理提出申请和申报材料,然后上报市广电局核实,核实无误后再报省局办理相关手续。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
2、受理。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0个工作日 | |||||
3、办结。督促广电局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反馈结果。 | |||||
| 3、电影放映经营许可 | 1、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载明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名称及其他主要事项;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章程;验资报告;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证明材料主要设备清单;经营场地平面图;消防安全合格意见书。?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部不真实的不受理。?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电影管理条例》: | 法定时限:60日
承诺时限:50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2号《电影管理条例》:设立电影放映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电影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电影行政部门受理后将申报材料报市电影管理部门审核并获取编号。当地电影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批准的,发给《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
2、受理。承诺时限50个工作日 | |||||
3、办结。督促广电局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反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