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来源:武当山特区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4-12-02

武当山特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单位

审批项目

工作流程

设定依据

办理时限及地点

收费标准及依据

 

 

 

 

 

 

 

 

 

社会

事务局

 

 

 

 

 

 

 

 

 

 

 

 

 

 

 

 

 

 

 

 

 

社会

事务局

 

 

 

 

 

 

 

 

 

 

 

 

 

 

 

 

 

 

 

 

 

 

 

社会

事务局

 

 

 

 

 

 

 

 

 

 

 

 

 

 

 

 

 

 

 

 

 

 

社会

事务局

 

 

 

 

1、娱乐场所设立许可

1、申报:①申报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法人简历;书面申请(单位名称、地址及平面图和开设项目、规模、机型、投资金额以及设立的章程等)。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9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15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不收费

2、受理:申报材料转文体科,文体科15日内组织两人以上实地审核,不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者,10日内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盖章后发放同意筹建书。其中游艺娱乐场所设立需向市文体局申报。

3、办结:督促文体科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发放《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反馈结果。

2、音响制品零售、出租经营许可

1、申报:①申报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法人简历;书面申请(单位名称、地址及平面图和开设项目、规模、投资金额以及设立的章程等)。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第32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15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不收费

2、受理:申报材料转文体科,文体科15日内组织两人以上实地审核,不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者,10日内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盖章后发放同意筹建书。

3、办结:督促文体科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报十堰市文体局审批、发放经营许可证件或反馈结果。

 

 

 

3、出版物零售单位的审批

1、申报:①申报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法人简历;书面申请(单位名称、地址及平面图和开设项目、规模、投资金额以及设立的章程等)。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第三十五条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15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不收费

 

2、受理:申报材料转文体科,文体科15日内组织两人以上实地审核,不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者,10日内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盖章后发放同意筹建书。

 

3、办结:督促文体科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报十堰市文体局审批、发放经营许可证件或反馈结果。

 

4、营业性演出许可

1、申报:①申报材料包括:法人身份证明;法人简历;书面申请(单位名称、地址及平面图和开设项目、规模、投资金额以及设立的章程等)。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七条

法定时限:20工作日

 

承诺时限:18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不收费

 

2、受理:申报材料转文体科,文体科12日内组织两人以上实地审核,不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者,6日内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批,盖章后发放同意筹建书。其中游艺娱乐场所设立需向市文体局申报。

 

3、办结:督促文体科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发放《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反馈结果。

 

5、餐饮服务许可

1、申报:①申报材料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申请书;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平面布局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不收费

 

 

2、受理:申报材料转食品药品监管科,食品药品监管科15日内组织两人以上实地审核,不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者,10日内由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核批准。

 

3、办结:督促食品监管科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反馈结果。

 

6、食品流通许可

1、申报:①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经营设备清单;省级以上食药监局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公司应当提供食品经营品种清单;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应当提供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现场制售的样品卫生指标和添加剂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原件。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不收费

 

2、受理:申报材料转食品药品监管科,食品药品监管科15日内组织两人以上实地审核,不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者,10日内由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核批准。

 

3、办结:督促食品药品监管科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反馈结果。

 

7、保健食品经营者审查备案

1、申报:①保健食品经营者审查申请表;名称预先核准证明;经营者身份证明;拟经营的保健食品清单;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经营场所证明;平面布局图;经营场所、仓库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不收费

 

 

2、受理:申报材料转食品监管科,食品药品监管科15日内组织两人以上实地审核,不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者,10日内由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核批准。

 

3、办结:督促食品监管科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发放保健食品经营者审查合格告知单或反馈结果。

 

8、药品、医疗器械零售经营许可证

1、申报:①许可申请表;名称预核准证明;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资料;经营场所证明;平面布局图;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经营设施、设备情况表;经营品种目录。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办理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③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④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

法定时限:30工作日

 

承诺时限:2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不收费

 

2、受理:申报材料转食品监管科,食品药品监管科15日内组织两人以上实地审核,不合条件者不予批准,并告知原因;符合条件者,10日内由分管领导及局长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