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当山特区政务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和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条 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负责人处理、协调、督促相关岗位人员或窗口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答复咨询人提出各类问题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首问负责人是指政务中心内第一个接待来电、来访询问的工作人员,在接待过程中必须热情周到,认真负责。
第四条 接待对象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政务中心职责的,首问负责人应明确指明相关窗口和责任人。有关窗口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负责人负责将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内容,留言等转交责任人。
第五条 首问负责人必须主动表明身份,指导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有关申报材料。对手续、材料不齐全的,负责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对材料齐全的,属于即办件的当场办结,属于承诺件的则负责出据受理通知书,代表本部门做出承诺。来访人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其他工作人员办理的,应引领来访人到具体的承办人处。
第六条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窗口首问责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将之纳入窗口工作人员年度考评和窗口部门目标考核。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根据相关考评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