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武当山特区公安局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特区公安局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从“五个注重”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注重全面落实。局党委于1月14日出台《局党委关于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任务》的通知(武公委[2015]3号),对党委领导班子的6项主体责任、局纪委6项监督责任及党委班子成员4项领导责任进行任务分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 工作。
加大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注重源头治腐。按照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计划》,局规定: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党委会议,学习上级反腐倡廉文件会议精神,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分析队伍状况,解决突出问题;每年召开1次反腐倡廉建设会议,部署全局反腐倡廉工作;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并对单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注重教育效果。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内容,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洁从警文化氛围。每年局党委书记对全局民警、班子成员对分管单位民警讲授1次廉政党课,每年开展1次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参观1次警示教育基地、播放1次警示教育片。
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注重常抓不懈。局纪委、督察每月对全局纪律作风建设落实情况进行两次通报,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及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五条禁令”、“三项纪律”、武当山特区纪委“十个严禁”的贯彻落实,坚决克服民警中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突出解决服务群众的态度问题。
强化执纪问责工作,注重制度执行。一是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民警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制定完善民警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办法,落实责任追究相关规定;二是实行“责任背书”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作出落实责任承诺;三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局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每年在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向全局作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报告。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在局党委会议上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每年抽选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述责述廉,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四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或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纪委书记对提拔任用干部及时进行任职廉政谈话。五是实行约谈制度。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根据掌握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和个人廉政状况,适时约谈局党委班子成员、单位一把手;局纪委书记适时约谈问题突出、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反映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警轻微违纪问题视情要求被反映人作出书面说明,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局领导签字存档备查。(武当山特区公安局 陈明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