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村级财务管理是诱发群众上访、影响农村稳定和谐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近期,武当山特区纪委组织特区财政、民政和经管等部门在所辖各村实际调研后查摆出了村级经费使用、工程建设等存在的问题,根据本地实际量体裁衣,制定印发了《武当山特区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维护村集体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构建财务管理系统,明确责任分工。将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权限交由各街道办事处代管,设立农村会计监管代理中心,与各村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依据委托代理协议履行代理服务职责,对所属村的集体账目和资金实行“双代理”,依法开展村级财务监管代理工作。村不设会计、出纳岗位,只明确一名报账员。实行按时保障制度,每月至少应报账一次,由各报账员负责村集体报账事宜,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统一实行报账制。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涉及村财务预算及重大资金使用时都必须由村党支部会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确保做到财务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增强群众的信任,杜绝村经济组织产生的腐败
二、构建资金使用制度,严格支出用途。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严禁随意调整预算、违规突破预算。申请资金必须由报账员提交“资金审批拨付单”注明资金来源、支出用途及金额,由村委会、代理中心、办事处分管共同签批,。各项日常开销须有事由说明、经手人、证明人、财务“一支笔”主管签字,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农村会计监管代理中心审核后方可入账,大额支出必须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审核通过书面原件,并报办事处批准,同时履行审批程序 。大额产生性支出实行村级集体“一事一议”的办法,报办事处或相关部门先批后建的审批程序,严格支出管理。对涉农补贴款、民政优抚款、村干部报酬、农户拆迁及土地征用补偿费等涉及个人款项,由农村会计监管代理中心按有关规定直达个人账户;对专项建设资金由农村会计监管代理中心根据施工合同、项目决算报告及验收相关情况直达合同供应商。让资产从配置、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动态监管。
三、构建资产安全保障,规范管理制度。规范村集体资产处置程序,对村集体土地承包和租凭、水面发包、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资产处置(如变卖、发包、租凭等),应有村两委会集体研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表决通过,并将其确定的方案在5日内报送办事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新农村开发建设方案、大额对外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建设项目工程的招标方案、大宗设备采购方案都要在财政部门监督下进行。对票据管理、费用支出管理集体资产管理制定明确标准和要求,村组干部工资报酬(含奖金)严格按照特区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更改发放标准或随意开口子发奖金和福利。对不按程序规定操作的,坚决予以查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让财产隐患无处遁形。(武当山纪委 李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