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当山特区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武当山特区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5-05-09

各中小学:

现将《武当山特区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及《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2014年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武当山特区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2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明确2014年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的通知

3 XX学校2014年秋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4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通知书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4616日印发

附件1

 武当山特区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2014年武当山特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原则,为确保义务教育的实施,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我区201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坚持义务教育公平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所有在武当山特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

1、入学年龄。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六周岁(2008831日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也纳入正常招生对象。各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也不得拒收已满入学年龄的儿童就读一年级。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2、户籍要求。适龄儿童家庭应具有本地正式户籍,适龄儿童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若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作为划片的依据。户口虽不在当地的适龄学前儿童,确有需要并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同意,统一安排在当地入学。

(二)七年级

1、入学年龄。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小学应届小学毕业生,按照相对就近免试的原则升入初中。

    2、户籍要求。应具有武当山特区常住户口或合法固定住所。具有常住户口的学生,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实际常住地三者相符。户口虽不在当地的外来小学毕业生,确有需要并由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同意,统一安排在当地升学。

三、招生原则

(一)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今年我区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免试入学与布局调整学校统一安排入学的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

就近入学是按学校分布现状,相对衡量远近统筹安排。安排入学是按适龄入学儿童及其父母居住地与户籍相一致的实际家庭住址安排,居住在出租屋或亲戚、朋友及熟人处,不能作为入学的住址依据。迟报名或虚报户口经查出的,不保证回原所属地段入学,只能由近至远安排入学。具体要求是:

1.学生的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学生本人户口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作为确定划片的依据。

2.户口随祖父母、外祖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监护人在片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可凭相关证明在该片内依法入学:(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2)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3)孤儿。

3.因市政工程由政府安排迁居的,虽人已迁新居,但户籍由于客观原因尚未迁移的,划片的确定以新居住地为准;原居住地已拆迁,新住房虽然尚未交付,但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其片区应以新安置的住房为准。

4.其他户口情况特殊者,由学生监护人提供相关证明,由特区教育部门审查核实,核实后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确定就读学校安排入学。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各中小学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学校应按照县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能适应一般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查新生的户口簿住址,实事求是,不得填报虚假地址。

(三)户籍与常住地相统一原则

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学校服务范围坚持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的原则,且户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四、招生报名工作

1、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间: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操作事项另行通知。

2、七年级新生的报名时间。按照《入学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新学年入学注册。

五、流动人口子女入学

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进城务工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问题,要做好调查摸底,按照“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解决好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1、流动人口子女。按有关规定,“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我区和在我区居住的人员。” 流动人口子女办理入学需具有以下条件之一:一是监护人要有务工单位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二是有有效的当地固定住所证明;三是有公安部门签发的连续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

 上述人员的相关证明应在2014810日前办妥。持上述证明到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由教育局指定就读学校。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收取借读费。逾期未办理者,若指定学校学位已满,则安排周边公办学校就读。

3、解决外地生回本区就读。具有本区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需回区内就读的,到户口所在的相关学校报名(需在武当山中学就读的学生持学籍档案到教育局基教科审核后到指定学校报名)。报名时须带上户口簿。

六、加强学籍管理,做好材料档案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由特区管委会向学生监护人发出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入学通知书》要于上学期结束前发到学生监护人手中,新学期开学报名时由接收学校回收。

2、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学籍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填写要认真、及时、完整,资料要齐全、规范、准确。

七、做好布局调整学校的招生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不得招收择校生。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学生要办理正式的借读手续,在经过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入学,并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入学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为该校学生,各学校不得擅自二次录取。

2、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班容量原则不得超过45人,初中班容量原则不得超过50人。

3、依法严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发布招生广告。

4、严禁各学校举办实验班等特殊班级,严禁分快慢班。中学所招学生要实行常态编班,分班由特区教育局基教科负责监督。学校分班后要将分班结果加盖公章,张贴公示,学校不得擅自调整且分班,结果要保持到学生毕业。

5、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透明度。各校要通过家长会、班会、校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有关招生政策,让广大家长支持理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八、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追究制度。各中小学要认真做好小学六年级在校生和中学七年级报名人数的统计、核实和交接工作。中学要及时将七年级新生报名注册名单和人数反馈给生源学校,切实做好小学升初中的“无缝对接”。接收学校,原则上以花名册为准,对有变动的,在开学时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报基教科,以便了解学生真正分流去向,并按要求填写好变动情况表,做好学籍备案工作。接收学校要及时把未报名的学生名单反馈到原学校和教育股,原学校要对辍学学生承担动员复学的责任和义务。

2、要严肃招生纪律,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徇私舞弊现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局核定的招生范围,不得以任何借口突破,《入学通知书》一经发出即为该校学生,未经局基教科批准,其他学校不得随意招收。

4、初中学校招收新生时,要做到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附件2    

关于进一步明确2014年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的

   

各中小学:

根据辖区城镇建设和人口居住现状,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现将2014年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1、武当山中学:在武当山就读初中的适龄少年儿童(太极湖九年一贯制学校招生范围的除外)

 2.太极湖九年一贯制学校:十字岭、石家庄、井沟、西沟、柳树沟、综合场和新区居民的中小学适龄儿童及愿意到该校就读的其他学生(今秋初一计划招生100名)。上述几个村正在草店小学、溜西门小学就读1-6年级的所有学生,原则上可以转至太极湖小学就读。

 3.草店小学:武当山特区居民户口和老营宫村的适龄儿童; 有武当山特区户口未指定学校的,居住在老营桥头以西、太和路以南、环城路西路口以东和在太和路以北、玉虚路以西、剑河一路以南、皇榜路以东的,在草店小学就读。(六年级仍在武当山中学就读)

 4.东风精铸学校:精铸厂员工子女和城区铁路以南的适龄儿童(小学)。

 5、溜西门小学:溜西门村的适龄儿童;有武当山特区户口未指定学校的,居住在老营桥头以东,进山门口以西的和太和路以北、玉虚路以东及剑河路以北、新农贸市场(含)以东的,在溜西门小学就读。(六年级仍在武当山中学就读)

 6.杨家畈小学:杨家畈村的适龄儿童和土门农队的适龄儿童。其他武当山特区户口未指定学校的,居住在太和路以北、皇榜路以西和剑河路以北、新农贸市场(不含)以西及环城路西路口以西的,在杨家畈小学就读。

 7、遇真宫小学:居住在遇真宫村的适龄儿童。

 8、梅子沟小学:居住在梅子沟村的适龄儿童。

 9、南沟小学:居住在南沟村的适龄儿童。

二、武当山辖区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指定学校

初中(1所):武当山中学

小学(2所): 杨家畈小学:居住在博物馆路以西、太和路以北的流动人口子女。

东风精铸学校:居住在太和路以南、博物馆路以东、剑河1路以北的流动人口子女。

三、“片内生”的认定办法

⑴具有武当山特区户籍。

⑵具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户口证明。

⑶学生必须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

四、相关要求

1.划片情况由特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范围开展招生工作。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招生范围内的学生。

3.严肃招生纪律。若有私自招生者,该学生不注册学籍,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请各单位和学校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做好今年秋季划片招生工作,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附件3

2014年秋一年级新生报名登记表

学校:

学生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户口地址

家长姓名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房产证地址

备注

 

 

 

 

 

 

 

 

 

 

 

 

 

 

 

 

 

 

 

 

 

 

 

 

 

 

 

 

 

 

 

 

 

 

 

 

 

 

 

 

 

 

 

 

 

 

 

 

 

 

 

 

 

 

 

 

 

 

附件4

义务教育阶段流动人口子女

入学通知书

 

          学校:

 

学生            ,性别     ,年龄       ,住址               ,户口              。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依据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你校就读,请予接收。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

                                                              20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