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当山特区教育局2015年创模、创森、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武当山特区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5-05-09

各中小学、继教中心:

现将《武当山特区教育局2015年创模、创森、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415日印发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

2015年创模、创森、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国家和省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武五创【20151号、武五创【20155号和武五创【20153号文件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外修生态、内修人文”的理念,全面加强教育系统生态环保教育工作,努力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生环保意识,为加快推进我区创建湖北省、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步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1.开展节水型学校创建工作。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积极推广中水回用技术、节水器具的使用。节水器具普及率≥65%。(责任领导:贾燕  责任部门: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肖玉岗)

2.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和干部培训计划,依托课堂、“道德讲堂”、新闻媒体等开展面向广大干部、师生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组织学生在家庭、在学校、在社会上进行生态文明宣传,配合特区“五创办”开展系列环保教育活动。督促全市各级学校组织爱绿护绿、爱鸟护鸟等生态教育活动3次以上,确保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率达到95%。(责任领导:周明胜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责任人:冯安康)

3. 大力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各校要积极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认真对照“绿色学校”标准,加大经费投入,逐项落实达标。要突出重点,抓好校园绿化美化建设;完善环境卫生的设施设备,定期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加强环保科普知识普及宣传,切实落实环境教育课程,定期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环境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校园低碳生活,推广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和设备,有效控制校园的污染排放,降低能源消耗。(责任领导:罗均昌  责任部门: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肖玉岗)

4.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倡导学校广泛参与义务植树活动,年末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4.8%。(责任领导:贾燕  责任部门: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肖玉岗)

5.大力开展中小学生环境教育。开展环保教育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活动。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85%。落实中小学环境教育统一教材,纳入地方课程,每学年环境教育不少于12课时。在正常的教学活动中结合自然、地理、化学、物理、生物等基本课程讲述环保内容。(责任领导:周明胜   责任科室:基础教育科    责任人:冯安康)

6、完善创模、创森、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档案资料。各教育单位要按照档案规范化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并上报市教育局。(责任领导:罗均昌   责任科室:办公室  协助科室和部门:基础教育科  计划财务科  学校后勤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李顺晓  冯安康 刘迎霞  肖玉岗)

三、实施步骤

特区教育系统2015年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20153月底至20154月初)。特区教育局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全面部署教育系统年度创模、创森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通过特区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活动的意义,形成创建工作“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实施(20154月中旬至20155月底)。各责任科室和责任部门根据工作任务,进一步制定工作计划,加快推进实施创建各项工作,迎接省环委会对我市创模工作的中期评估。

(三)整改落实(20156月至201510月)。针对专家组调研、评估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查漏补缺,配合市五创办争取省环委会对我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进行技术评估。

(四)迎接验收(201511月至12月)。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接受省环委会对我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进行验收。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调整教育系统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特区各学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确保“创模、创森、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各学校(园)要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创模、创森、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义、经验、典型,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

3.加强督导,确保实效。教育局将成立“创模、创森、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督查组,对各单位,特别是学校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力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4.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创模、创森、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责任追究制,将相关工作纳入市直各教育单位年度考核目标,并与各教育单位的评先创优挂钩。对因领导不力、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而影响到教育系统整体创建目标无法完成的单位,一律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