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市水利水电局: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水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水明发[2014]3号、中机关365号)的要求和部署,武当山特区水利局立即行动,对辖域内11座水库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专班,全面排查
(一)制定方案,组织工作专班
接通知后,武当山特区水利局立即安排、部署,于2014年1月20日上午研究制定了《武当山特区春节期间水库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工作方案》,方案明确对特区辖域内11座水库逐一排查,并明确了排查项目、排查内容、排查重点。成立了以水利局局长为组长,水利局副局长及3个办事处行政一把手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由于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工作专班分为3个小组,分别由办事处3个副组长带队排查各办事处辖域内的各个水库。明确了排查方法和工作要求等,将隐患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组人员。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
排查工作于2014年1月20日下午开始,21日下午结束,历时1.5天。排查对象为剑河水库、飞升崖水库、太子坡水库,左家沟水库、北天门水库、东河水库,安全水库、龚家沟水库、金沙坪水库、黄土垭水库、屈家沟水库。对各水库挡水、泄水、输水建筑物和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放水洞软硬结合部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排查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措施为:
(1)金沙坪水库。坝基渗漏;溢洪道未衬砌,泄洪能力不足;输水涵闸原始简易,操作不便,关闭不严。整改措施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主要是加强值班巡查力度。
(2)龚家沟水库。坝基渗漏;溢洪道未衬砌且设有铁栅,影响泄洪;输水涵闸原始简易,操作不便,关闭不严。整改措施为:立即拆除溢洪道铁栅,加强水库安全管理,主要是加强值班巡查力度。
(3)北天门水库。坝基渗漏;溢洪道未衬砌,泄洪能力不足;输水涵闸原始简易,操作不便,关闭不严。整改措施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主要是加强值班巡查力度。
(4)屈家沟水库。输水涵闸原始简易,操作不便,关闭不严。整改措施为:加强水库安全管理,主要是加强值班巡查力度。
二、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
落实了以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为核心的水库安全责任制。根据水库类型和隶属关系,明确了水库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及管理单位责任人并印制了水库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确保水库安全责任落实到位。正在除险加固的安全水库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人和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施工单位编制了施工组织和水库应急预案,组建了应急救援队伍。
三、加强巡视检查
武当山特区水利局督促指导水库管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完善了水库巡视检查制度,制印了春节期间水库安全管理值班表和值班要求,认真开展水库安全管理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水库管理单位一线巡视人员与水库大坝各责任人全天24小时保持联系畅通,施行每天向特区总值班室零报告制。
四、强化安全运行各项保障措施
时下,正是枯水期,天气干旱,水库水位都在正常蓄水位以下,但为防万一,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区水利局、各责任单位及水库管理单位仍加强了蓄水管理,正确处理兴利与安全的关系,不存在未经充分论证即盲目抬高蓄水位的情况。近期完工的飞升崖、太子坡、左家沟水库加固工程通过蓄水验收后才阶段性渐进蓄水运行,正在除险加固的安全水库空库运行。每座水库都编制和完善了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和人员安全转移避险方案,加强了水雨情监测和水库巡查。落实了20万元资金采购了抢险物资。各水库管理单位组建了抢险队伍,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五、及时报送突发事故信息
水库突发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有效组织事故救援、减轻事故的损失和影响等具有重要意义。特区水利局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水库突发事故报告制度。
(一)报送范围
一是水库在生产经营和运行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类;二是较大涉险事故。
(二)报送原则
1.“属地管理”和“行业主管”原则。特区水利局在接到本辖区、本行业的事故报告后,应按有关规定报送事故信息。
2.分级报送原则。较大以上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逐级报至省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乃至水利部;一般事故原则上逐级报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
3.“先报送,后认定”原则。凡发生涉嫌水库生产经营和运行活动的伤亡事故或灾难的,都要在第一时间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事故性质不属于生产经营和运行活动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按规定程序核销。
4.“快中求准,以快为重”原则。水库的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要深刻认识到事故信息快报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重要性,对事故信息的报送能快则快,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原则上应对重要信息进行了解后立即按要求进行报送;在发生重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三)报送内容
1.发生事故的水库的基本情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报送方式
1.书面报送。因特区未建立应急值班信息系统,原则上采用书面报送。
2.电话口头报送。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无条件实施书面报送的情况下,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送方式,但应记录好已报送的内容,尽快通过书面形式报告。接报单位要通过笔记等手段记录好接报内容。
3.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在紧急情况下,手机信息、电子邮件可作为辅助报送形式。接报单位要核实上报人的身份,完整做好记录,并要求报送单位尽快报送电子或书面信息。
(五)报送时限
1.较大以上事故。较大以上突发事故须在事件发生后2个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
2.一般事故。一般事故的上报时限为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签发人:周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