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科工作流程
来源:武当山特区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5-07-16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服务流程

(一)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并按选择的缴费标准缴纳当年的保费。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二)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建立参保登记台账,列征收明细到指定银行进账,每月24号之前将《参保登记表》、进账单、收费票据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办事处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及时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每月26号之前将《参保登记表》、收费票据、当月征收明细等一并上报特区社保局。

(四)参保人每年应在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当年保险费。

(五)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因出国(境)定居、死亡、户口迁出等原因要求退保或异地转移的,参保人须携带缴费证明、有效证明(死亡证明、户口迁出证明等)、参保人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居)委会填写《注销登记表》或转移申请,村协办员审核确认后上报办事处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特区社保局,特区社保局审核确认予以办理注销或转移手续,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或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服务流程

(一)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居民(不含在校学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并按选择的缴费标准缴纳当年的保费。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二)村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建立参保登记台账,列征收明细到指定银行进账,每月24号之前将《参保登记表》、进账单、收费票据等相关资料报送至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办事处服务中心审核无误后及时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每月26号之前将《参保登记表》、收费票据、当月征收明细等一并上报特区社保局。

(四)参保人每年应在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当年保险费。

(五)参保人在缴费期间因出国(境)定居、死亡、户口迁出等原因要求退保或异地转移的,参保人须携带缴费证明、有效证明(死亡证明、户口迁出证明等)、参保人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所在村(居)委会填写《注销登记表》或转移申请,村协办员审核确认后上报办事处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上报特区社保局,特区社保局审核确认予以办理注销或转移手续,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或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

(二)企业单位申报核定时提供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连同EXCEL格式U盘一并报送。确因特殊原因造成职工本人签字不便的,为维护职工权益,可由本单位工会向职工公示、经职工认可后,由本单位工会在《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确认书》上签章确认。

3、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的《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

4、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报表(劳动工资统计年报)或上年度12月份支付职工工资的原始会计凭证及复印件(工资花名册、工资发放条)。

5、本单位上年度财务(利润分配、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决算报表。

6、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三)

7、有人员增减变动的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表》(一式两份),人员增加和减少信息分表填报,人员减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一次性批量新参保增5人及以上的,需同时按规定格式报盘。

首次参保的新增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审核用)

(三)机关事业单位申报核定时提交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

2、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表》(一式两份),连同EXCEL格式U盘一并报送。确因特殊原因造成职工本人签字不便的,为维护职工权益,可由本单位工会向职工公示、经职工认可后,由本单位工会在《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确认书》上签章确认。

3、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的《社会保险费工资基数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


4、本单位上年度12月份或本年度6月份支付职工工资的原始凭证及复印件(工资花名册、工资发放条)。

5、有人员增减变动的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表》(一式两份),人员增加和减少信息分表填报,人员减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一次性批量新参保增5人及以上的,需同时按规定格式报盘。

首次参保的新增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招录手续(一式一份)

已全员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经当地人社部门批准的新招聘人员(含以单位名义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可随参保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四)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自2011年7月起,实行双基数申报核定办法,单位、个人分开申报缴费基数。实际核定年度内参保单位的缴费工资,以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为依据,由单位依法申报,并履行单位法人代表、工会组织、劳动工资及财务负责人的签字手续。单位申报年度工资时,必须附报本单位上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劳动工资报表。

凡与参保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实际核定年度内的缴费工资,根据职工本人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据实申报,并经本人签字。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单位的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为工资(职务、岗位工资;级别、薪级、技术等级)和津补贴(含津贴高出30%保留部分;中小学教师、护士工资提高10%部分;军队服务津贴部分)之和。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的参保人员,缴费工资基数为绩效工资(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之和)。

(五)参保单位办事流程

1、参保单位每月1-25日在办事大厅单位申报核定窗口申报次月人员

增减变动,核定次月的社会保险费。

2、办事单位核对结算通知单后交社会保险费征集窗口发出网上征集信息,签订了网上办税协议的单位可办理网上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签订协议的单位可在相关地税征收机关办理缴费。

3、地税返回征收信息自动到帐分配。

四、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一)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新参保应具备条件:

1、年满16周岁,女未满55周岁,男未满60周岁。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应具备条件:

1、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

2、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灵活就业证明。

3、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非本市城区户籍的个体从业人员同时提供暂住证明和户口原籍医保(农合)经办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当地医疗保险证明。

注意: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先办理居民医疗保险退保后,再登记职工医疗保险。登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其居民医保将自动停保,相关待遇将无法结算。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社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和征缴核定。建设银行受地税机关委托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

2、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个人劳动保障业务代理申请表》,

增减变动,核定次月的社会保险费。

2、办事单位核对结算通知单后交社会保险费征集窗口发出网上征集信息,签订了网上办税协议的单位可办理网上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签订协议的单位可在相关地税征收机关办理缴费。

3、地税返回征收信息自动到帐分配。

四、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一)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养老保险新参保应具备条件:

1、年满16周岁,女未满55周岁,男未满60周岁。

2、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应具备条件:

1、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

2、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灵活就业证明。

3、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非本市城区户籍的个体从业人员同时提供暂住证明和户口原籍医保(农合)经办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当地医疗保险证明。

注意:已经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先办理居民医疗保险退保后,再登记职工医疗保险。登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其居民医保将自动停保,相关待遇将无法结算。

(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由社会保险业务服务大厅办理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和征缴核定。建设银行受地税机关委托收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

2、灵活就业人员在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个人劳动保障业务代理申请表》,

5、续保缴费人员凭医保卡于每年10月1日到12月20日到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核定下一年缴费单,逾期不缴费,在补齐费用后三个月之后才能使用。

6、凭经办机构出具的居民医疗保险核定缴费单到建行缴纳保费。

注:异地户口参保者还需提供一份户口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在户口所在地参加居民医保的证明或本人现所在地的暂住证,异地户口的60岁以上的参保者按正常标准缴费。


办理部门:武当山特区社会保险局

办理地点:武当山特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19-566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