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第九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已基本结束,但目前部分村仍然存在组织、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为健全村级组织,规范村两委工作,更好的在村民自治中发挥作用。经街办党委研究,现将第九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各村应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中推选3—5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和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后,原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村务监督机构的职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所有村要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全覆盖”,抓好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兵、妇代会、工会、共青团、老年协会等组织的后续工作。
(二)做好村民小组组长换届选举工作
各村应召开村民委员会会议,抓好依法推选村民小组长的工作。边远山区村提倡村委会成员兼任村民小组组长,城中村主职干部一律不得兼任村民小组长,村两委会退职干部一律不得兼任村民小组长。推选结果向群众公示,并上报街办备案。
武当山街道办事处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