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5年度武当山特区“师德标兵”、
“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继教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彰显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激励广大教师献身教育事业,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特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开展2015年度“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
二、评选名额
(一)师德先进个人共评选11名,在其中评选出1名授予特区级“师德标兵”称号并做为十堰市级“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上报十堰市教育局(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各单位按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
三、评选条件
(一)爱国守法,政治方向明确,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养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培育优秀人才、宣传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争做为人民服务的典范。能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志存高远,甘为人梯,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三)关心学生,传递师爱,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融洽。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尊重学生人格和主体地位。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控辍保学、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感人事迹,受到广泛赞誉。
(四)教书育人,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注重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坚持以自身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进行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
(五)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校和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坚守高尚情操,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具有团队合作精神、集体主义意识和大局观念,尊重同事和家长,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有求真务实、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参加继续教育,按规定完成年度及周期继续教育学时。勇于创新发展,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学术风气端正,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七)2012--2014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
(八)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其评选资格:私自办班或有偿家教;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认真开展“比教学、访万家”工作;其他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要严格按所分配的名额,好中选优,确定师德先进个人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于7月9日前将有关材料报特区教育局教师管理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特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10名特区级“师德先进个人”,评出1名“师德标兵”,在特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特区教育局审批确定。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出的“师德先进个人”、“师德标兵”,由特区教育局授予武当山特区2015年度“师德先进个人”、武当山特区2015年度“师德标兵”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遴选考核和评审推荐工作。
(二)各校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全区教育系统掀起弘扬师德、塑造师魂、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真正提高全区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三)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性。各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民主评选、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抓紧组织开展校级师德先进个人的评选及区级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校认真组织填写《武当山特区2015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2份)和《武当山特区2015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并报送电子稿。
2.提交每人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2份),用A4纸正反打印(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三号仿宋),并报送电子稿。事迹材料由被推荐人员所在学校撰写,事迹材料必须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感人;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
3、各有关单位上报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等。
联系地址: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联系人:张文霞
联系电话:5669555
附件:
1.武当山特区2015年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2.武当山特区2015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3.武当山特区2015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2015年7月3日
武当山特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印发
附件1:
武当山特区2015年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备 注 |
武当山中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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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店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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溜西门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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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畈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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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湖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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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精铸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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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真宫小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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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幼儿园 |
1 |
|
中心幼儿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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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 |
附件3:
武当山特区2015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
县(市、区): (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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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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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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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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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红底免冠半身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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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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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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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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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 年度考核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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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 受过何 奖 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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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概述 |
(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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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学校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县级教育 行政部门 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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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审批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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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武当山特区2015年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县(市、区): (盖章) 年 月 日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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