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格说明:
(1)事项名称:指行政权力清单中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必填);
(2)行政相对人名称:自然人填写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姓名,企业和其他组织填写在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不能填写简称(必填);
(3)法定代表人姓名: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当行政相对人为自然人时,此项不填);
(4)法定代码: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五类代码。当行政相对人为自然人时,仅填写“居民身份证号”;当行政相对人为非自然人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四项中必填其中一项,且“居民身份证号”栏填写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工商、民政、编办按照国家《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已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赋予的法定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指由质监部门编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法定代码;
工商登记码:指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前,企业或其他组织在工商部门登记后获得的法定代码;
税务登记号:指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用于企业申报、纳税的法定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由公安机关颁发给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身份证件。
(5)案件名称:指行政处罚事项涉及的某一违法、违规事项名称(必填);
(6)处罚类别:指行政处罚的具体方式(必填,可选择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其他(需注明));
(7)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指行政管理机关对处罚事项进行的统一编号或许可决定书的文号(必填);
(8)处罚事由:指由行政管理机关记录的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行为过程(必填);
(9)处罚依据:指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必填);
(10)处罚结果:指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对外公示的结果信息(必填);
(11)处罚生效期:指行政管理机关处罚某事项的生效日期(必填,格式为YYYY/MM/DD);
(12)处罚截止期:指行政管理机关处罚某事项的有效截止日期(必填,格式为YYYY/MM/DD);
(13)处罚机构:指对某事项作出处罚的行政管理机关的法定名称(必填);
(14)当前状态:指该处罚事项目前的状态(必填,可选择0,1,2,3;其中0=正常(或空白);1=撤销;2=异议;3=其他(备注说明));
(15)地方编码:指根据国家行政编码规则,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所处的地方代码(必填);
(16)数据更新时间戳:指该行政处罚事项数据导出的时间(戳)(必填,格式为:YYYY/MM/DD hh:mm:ss);
(17)其他需要标明信息:指本表中未列明的,而行政管理机关认为该类行政处罚事项需要对外披露的信息;
2、报送要求:
邮件报送,邮件名和电子文件名应统一,具体编写格式为:***厅局(或***市、或***市***县市区)(****年**月**日——**月**日)行政处罚信息
接收信息的邮箱地址为:AQSC864209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