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23号令)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防治职业病发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2016年4月26日至29日,特区安监局会同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武当工业园管理处等部门,对辖区14家企业职业危害现状进行了现场监测评价,对涉及噪音、粉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石蜡、烟、毒物、汽油等有害于企业一线职工身体健康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逐一排查。排查结束后,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将根据检测结果,撰写检测报告。进一步分析14家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提出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卫生补充措施。
本次检测评价,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共投入人力112人次、设备70台,按照鄂财综发【2015】39号《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职业病检测卫生技术服务费20余万元全部予以免除。下一步,特区安监局将会同特区发改局、武当工业园管理处等单位,根据十堰市职业病防治院提交的检测报告要求,对辖区企业涉及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管理的宣传培训工作。(武当山特区 明廷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