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武当山特区渔政执法部门接到群众举报,位于太极湖码头段有非法捕鱼下网的现象,严重破坏了生态资源。特区渔政站站长聂勇紧急集合全体队员,在渔政站办公室进行详细的部署,决定第二天一大早进行突击行动。
22 号上午,武当山渔政执法部门全体队员5点集合,对昨天群众举报的两处地点进行围剿。执法人员集中来到太极湖码头段,分成两队,在码头两岸开始巡视。据执法 行动带队人、渔政站站长聂勇介绍,近段时间来,他们频繁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太极湖码头段安放非法捕鱼网具,进行违法捕捞,每天早晚“丰收”。按照他们 的执法经验,非法捕鱼网具置于水下,隐蔽性极强,在岸上不易发现,而且稍不注意,就会打草惊蛇,逮不到“现行”。经过反复巡查,执法人员摸清了非法捕捞者 的规律,并于今早开展执法行动。没收各类非法物资数件,并对正在进行交易的当事人进行了笔录。“在禁渔期都还敢使用违法捕鱼网具捕鱼,性质极其恶劣!
聂勇表示:“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杜绝类似的案件再次发生,今后采取不定时突击,还武当山一个原生态的湖面”。
聂勇强调,从往年执法情况来看,在夏季禁渔期,较常见的违法行为有游钓、售卖野生鱼。对于游钓、水禽放养等行为,执法人员将制止并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00—1000元罚款;对于销售、收购野生鱼的,将收缴非法所得,并处于相当于实物价值1—5倍的罚款。
据悉,“我国将每年3—6月定为禁渔期,期间禁止一切捕捞、游钓以及销售等行为。”据了解,根据《湖北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 天然水域是禁渔区,而在我区,除了人工养殖鱼的水库、水塘外,其余水塘、河道都属于天然水域范畴。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 止扎巢取卵、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武当山特区 聂小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