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层传导压力 级级落实责任 武当山特区专题学习《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来源:武当山特区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6-06-29

6月28日,武当山特区召开特区工委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学习《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特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吴先锋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再部署、再推进。

会上,特区工委委员、纪委书记周光林同志对《办法》进行了逐条逐项解读:《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自2016年4月30日起实行,明确了责任追究的三十七种情形,要求会后继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会议指出,出台《办法》是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彰显了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责任担当。全区各级党组织务必充分认识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学思践悟、知责明责,知行合一,切实推动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工作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明确职责定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实际行动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认真领会《办法》中明确的集体责任、第一责任、领导责任。二是严格履行 “一岗双责”,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确保事事尽责、层层督责,打通压力传导的“最后一公里”。三是强化追责问责,促进主体责任落实,通过省纪委近期对几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的通报,让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感受上级对主体责任问责的鲜明态度,树立正确导向,让问责形成常态、形成声势、形成震慑。四是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强化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与“四种形态”相结合,与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相结合,与“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做到敢监督、真监督、严处理,真正的将《办法》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奋力夺取“十三五”和“五区”建设开局之年各项工作的新胜利。(武当山特区督办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