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来源:武当山特区信息技术中心        发布日期:2014-12-02

武当山特区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目录
单位 服务项目 工作流程 设定  依据 办理时限及地点 收费标准及依据
武       当       山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1、就业登记 一、就业登记程序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通过各种形式参加社会经济活动且获得的合法劳动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下人员均应办理就业登记:
1、被各类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人员;
3、在城镇以灵活多样形式就业人员;
4、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实现自谋职业的;

二、就业登记所需资料
1、《湖北省劳动者就业登记表》
2、《湖北省录用人员就业登记册》;
3、被录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被录用人员一寸照片两张。
联系电话:5661552
鄂人社发[2010]71号 资料提供齐
全当时办理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2、失业登记 一、办理失业登记: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以下人员可以办理失业登记:
1、年满16周岁,已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2、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关闭、破产停止经营的;
4、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5、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联系电话:5661552
鄂人社发[2010]71号 资料提供齐全当时办理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3、求职登记 一、个人求职登记办事程序
凡年満十六周岁,有劳动能力,有求职愿望的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需要转换职业的在职人员均可进行求职登记。
二、办理求职登记所需资料
1、填写《武当山特区求职登记表》1份;
2、申请人出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请人出示所属类别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本人所属类别选择需提供的资料):
4、一寸照片一张;
联系电话:5661552
关于加强湖北省公共招聘网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资料提供齐全当时办理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4、单位招聘 一、个人求职登记办事程序
1、招聘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人员核实后,招聘单位填写招聘登记表。
3、按招聘单位的要求发布招聘信息(专场招聘、现场招聘、网上招聘)。
二、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招聘简章
(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应聘条件、工资待遇、联系方式、社会保险等)。
三、审核通开通湖北公共招聘网帐号
网址:http://www.hbjob.gov.cn
四、用人单位登录湖北公共招聘网,根据岗位需求发布招聘职位。
联系电话:5661552
关于加强湖北省公共招聘网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资料提供齐全后按通知时间报批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5、就业援助认定 一、就业困难对象认定程序
1、填写《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提供符合就业困难类型的相应资料;
2、由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公示初审签章(公示时间为7天);
3、街道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复核签章;
4、人社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定签字后录入信息系统,并在就业援助卡上打印记录(办理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符合下列其中一类的登记失业人员: ①符合“4050”年龄的大龄失业人员;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③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④残疾人; ⑤成年孤儿; ⑥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⑦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联系电话:5661552
鄂政发【2008】60号 (公示时间为7天)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6、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武当山特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认定表》;
2、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已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3、有灵活就业单位或个体盖章、签字、写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情况证明表》;
4、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原件;
6、本人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二、补贴范围、期限及标准
1、范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期限:就业困难人享受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3、标准: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缴费的60%。具体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本年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的比例计算;
4、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年申报”的办法。
三、补贴申报时间
根据武当山特区实际情况,灵活就来业人员社保补贴办理时间分为上半年、下半年两次,具体时间上半年是7月1日至8月30日,下半年是9月1日至11月15日。

联系电话:5661552
《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 资料提供齐全后按批次结点报批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7、小额担保贷款 一、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本省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创业都可在经营所在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军人、残疾人、返乡农民工以及毕业两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
二、办理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1、填写《武当山特区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财政贴息申请表》3份;
2、申请人出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
3、申请人出示所属类别的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申请人根据本人所属类别选择需提供的资料):
⑴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⑵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⑶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
⑷复员军人持《退伍证》复印件;
⑸农村创业者持户口本和所在村出具的证明;
4、申请人出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个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行业
从事个体经营项目的个体工商户,除国家限制行业(如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产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均作为微利项目,在贷款期限内均给予全额贴息,贴息时间不超过两年(展期不贴息)。
四、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金额及期限
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以申请享受两年期限十万元以内小额担保贷款。
五、办理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的程序
第一步:领取填写《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第二步:劳动就业部门审核认定并签批意见;
第三步:到指定银行(农商银行)办理担保手续、发放贷款。

联系电话:5661552
人社厅发【2013】105号、财金【2013】84号、鄂人社发【2013】33号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内资料审核后提交经办银行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8、创业补贴 一、申请创业补贴条件
根据鄂财社规[2011]19号、鄂政办发[2014]33号文件精神,在通知规定时间内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新增创业人员),通过创业培训和就业援助认定,所办实体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的就业困难对象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享受新增创业补贴的对象
1、大龄失业人员。是指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是指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失业登记一年以上,且失业期间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至少有一次求职记录的失业人员。没有就业经历失业人员除外。
3、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我区初次创办小型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是指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的失业人员。
5、残疾失业人员。是指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6、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家庭零转失业是指2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家庭中的人员。
7、失地农民。是指由国土资源部门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耕地(水田、旱地和鱼塘等)的登记失业农民。
8、福利机构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三、申报新增创业补贴所需资料(以下资料用A4纸各复印两份)
1、个体经营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个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创业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经营店铺的照片(照片中必须要有实体名称、法人、《工商个体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
5、高校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5661552
《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

鄂政办发(2014)33号
资料提供齐全后按通知时间报批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9、失业保险金 一、需提供以下资料(共11项):
1、《失业保险待遇审批单》
2、《十堰市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3、所在单位出具的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证明(本人签字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合同证明书,开除、除名文件)原件1份
4、《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复印缴费的第一页至最后一页)。申报时携带《失业保险手册》原件(2010年7月后参保的,不提供此件)
5、失业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失业职工银行开户回单原件(三堰建行开户)
7、《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复印失业登记栏2、3、6、7页)
8、 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书1份(复印件)
9、失业职工经济补偿金证明(未支付的不提供)
10、《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表》原件和复印件2份
11、个人求职登记证明
二、改制企业:需先向失业保险管理科报审《企业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申请失业金报告》、《失业职工花名册》及相关文件批复)。
三、一次性办理失业金超过3人的:须由原单位社保专管员经办。
四、时限: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结。

联系电话:5661552
《中华人民共和中社会保险法》

《失业保险条例》
资料提供齐全当月20号前报十堰失业保险金支付科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10、社会保险申报(单位) 申报:(一)行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1、基数申报汇总。2、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并要求电子报盘。3、上年度年12月工资表。(二)实行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1、基数申报汇总。2、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并要求电子报盘。3、上年度年12月工资表。4、人社局审批的绩效工资审批表、绩效工资总量表、工资卡原件。(三)企业单位及社会团体:1、基数申报汇总。2、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表,并要求电子报盘。3、提供2013年度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2013年12月工资表。4、企业财务报表:(1)资产负债表、(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

2、受理。受理申请之日法定期限2日内,承诺期限2日内(资料准备齐全)
3、办结:督促人社局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反馈结果。
《社会保险法》、鄂政办发(2008)01号、十人社发(2014)35号 法定时限:
2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11、职业
培训
1、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一寸彩照两张 ?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不真实的不受理。?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对申报情况进行登记。⑤达到开班人数,组织学员在武当山职业培训学校进行培训。学费实行部分减免。

2、受理。职业技能培训受报名人数、设备、教师等因素限制,只组织有计算机、宾馆服务员、餐厅服务员等常用工种的培训。学员申报后需在报名人数达到30人以上,才能开班参加培训。受理申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鄂财社规[2011]19号 受理申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 学费实行部分减免。
1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参保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新参保应具备条件
1、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
2、灵活就业从业证明;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两份、照片两张办理有关手续。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应具备条件
1、劳动年龄段内(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灵活就业从业证明;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有关手续。
3、非本市城区户籍的个体从业人员同时提供户口原籍医保(农合)经办部门出具的未参加当地医疗保险证明。


鄂价费[2012]223号
鄂价费规[2011]94号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当天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鄂价费[2012]223号
3元/月/人

鄂价费规[2011]94号10元/月/人
13、居民医保 办理居民医保流程:
1、办理居民医保条件:
户口性质为城镇户口
2、所需资料:
武当山城镇户口:户口本第一面(即标示有非农业户口或湖北省居民户口字样的第一面)、需入医保人的那面及其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四面可复印到一张纸的正反面。近期两张一寸免冠彩照(白底彩照)。
注:外地城镇户口还需提供一份户口所在地居民医保办理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在本地参加居民医保的证明、本人现所在地的暂住证。60岁以上老人,未有养老金及遗属金的,上述资料需提供2份。


《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当天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鄂价费[2006]60号
25元/本
补办40元/本
(代收后上缴市局)
14、单位年检 一、行政机关单位年检
1、组织机构代码
2成立文件(批准)
3法人任命文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事业单位年检
1、组织机构代码
2、成立文件(批准)
3法人任命文件
4事业法人证书(有效)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单位年检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当天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
15、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单位)、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社团及非营利单位)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本单位办理登记参保前一个月份或当月由单位签章,职工确认的劳动工资报表或支付职工工资的原始凭证及复印件(工资花名册、工资发放条)。
6、填报《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增(增)变动申请表》(一式三份);一次性批量新参保增5人及以上的,需填报“五险批量新增人员参保报盘表”报盘文件,同时需提供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企业单位应参保的五险: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


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当天

办理地点:特区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