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期十堰市“五创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工作的通知》(市五创办[2016]20号)文件要求,对武当山特区范围内高速公路、文化广场、游园、学校等人员集中地地方进行督办检查。特区问题较为突出,具体问题如下:
1、游客服务中心:设立五城联生态科普知识、创宣传栏、宣传标语。(责任单位:特区门票局)
2、太极湖码头:设立创森宣传栏、生态科普宣传知识、大型宣传标语。(责任单位:特区交通局)
3、武当园瀑布、憩园、文化广场设立生态科普知识、宣传栏。(责任单位:特区市政园林局)
4、湿地公园:设立规划图简介宣传栏及生态科普知识和温馨提示语。(责任单位:特区城管执法局)
7、汉十路、永乐路、太极湖路:悬挂张贴五城联创宣传标语。(责任单位:特区城管执法局)
8、文化广场:设立生态科普知识宣传栏、宣传标语、更换破损宣传灯箱。(责任单位:特区市政园林局)
9、各学校:开展“生态科普知识讲座”,“自然笔记”“校园树木挂牌”、“校园树木认养”、“主题征文”等活动。(责任单位:特区教育局)
请相关责任单位与5月30日前将上述问题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特区“五创办”。
2016年5月24日